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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4/6/11 23:27:58
目录/提纲:……
一、构建机制明责任,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巩固联动机制,提高我市水上搜救应急处理能力
三是加强乡镇船舶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一是抓好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
二是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
二、严格履职抓成效,安全源头管理力度明显加大
1、创新思维,做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严格把关,提高船舶检验质量
一是船舶检验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严把建造检验和初次检验关
3、加大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是开展了砂石运输作业船舶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4、发挥职能,确保通航水域安全畅通
一是加大拦江渔网的清理力度
三、夯实基础抓规范,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1、内部管理基础更加巩固
2、综合法制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抓宣传
二是抓培训
三是抓建设
3、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一是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二是加快队伍正规化步伐
4、海事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四、围绕目标抓落实,海事发展实力明显提升
1、海事监管手段显著提升
2、海事执法装备进一步完善
3、办公环境明显改善
4、精心编制了《长春地方海事“十二五”发展规划暨2020年远景目标》
五是工作求真务实,突出了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进取意识
四是海事自我宣传力度不够,与宣传媒体缺乏主动配……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2011年,长春市海事工作在省地方海事局的热情指导和支持下,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务实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
一、构建机制明责任,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1、重机制,构建水上安全监管新格局
一是不断开拓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向各级政府宣传水上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责任划分,强化与公安、水利、园林、国土资源等涉水部门联动互动,形成了水上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我市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协调、海事执法监管、县乡(水路运输企业)日常管理、船主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水上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是巩固联动机制,提高我市水上搜救应急处理能力。我局连续第二年与长春市消防支队联合在净月潭水域开展了水域救援应急综合演练,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观摩指导。这次演练充分模拟了实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形,贴近实战,注重基础技能,共分冲锋舟队列表演、船舶水面施救、蛙人潜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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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36名新船员通过了理论考试;三是利用宣传板、宣传条幅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在重点渡口进行巡回宣传,凡是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通过手机给渡船船主、船员发送警示信息等形式,加强水上安全常识的宣传,做到警钟常鸣。
2、严格把关,提高船舶检验质量。一是船舶检验工作更加规范。我局严格执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船舶检验工作有序开展,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完全建立,船检发证系统完成软件升级并正式运行。按照《吉林省地方海事局船舶质量管理体系》关于营运检验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申请、受理、检验、反馈、核查、审查、审批、归档工作流程,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把关。检验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下达了《反馈意见书》,要求船主按照时限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2011年共完成船舶营运检验153艘,检验工作量累计6359总吨、5529千瓦;二是严把建造检验和初次检验关。今年共完成建造检验10艘,我局验船人员参与了这10艘船舶的整个建造流程,严格按照建造检验标准和流程进行了审核把关,保障了船舶建造质量。另外,我局还对净月潭等地的7艘旅游船舶进行了初次检验。通过提高船舶检验质量,确保了船舶性能安全可靠。
3、加大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为加强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事故隐患滋生,我们紧紧围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本着巩固整治成果,扩大整治战果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渡口渡船、旅游客船和砂石运输作业船舶的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开展了砂石运输作业船舶的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于2011年7月在九台套子里、德惠半拉山江桥等重点水域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砂石运输船专项整治活动。整治重点是低质量船舶、“三无”船舶及无水路运输许可证、无证驾船等违法行为。市、县两级执法人员连续十余日吃住在监督艇上,对过往船只进行逐一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此次活动共检查船舶160余艘次,纠正违章行为50余次,处罚违规船舶10艘,罚款人民币44000元,有效地保证了水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先后取缔了农安大壕角子渡口、榆树半拉山江桥渡口的2艘报废渡船。2011年完成渡船改造7艘,总投入99.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奖励资金49.6万元。完成渡口标准化改造4处,总投入80万元,其中省投资金60万元,地方配套20万元。
4、发挥职能,确保通航水域安全畅通。一是加大拦江渔网的清理力度。全年共清理拦江渔网2处;二是及时排除通航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2011年8月份,我局执法人员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中,发现松花江半拉山江桥主航道淤积严重,所有船舶只能从左侧流速较快且桥梁跨度较窄处通过,该处桥墩已经存在船舶触碰痕迹,并发现一根桥墩倾斜明显,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易发生桥垮船毁的重大责任事故。我局和榆树海事处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和榆树市政府及时进行了汇报,市交通运输局和榆树市政府相关领导亲临现场办公,要求海事部门立即对沿线船舶发布禁航通告,并由榆树市政府出资,征用当地吸沙、运砂船舶对主航道进行清淤,彻底消除了事故隐患。
三、夯实基础抓规范,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1、内部管理基础更加巩固。一是认真疏理和修订了内部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起“分工合理、责权明晰、运转高效”的内部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业务工作程序;三是明确了市局与各县(市、区)海事处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辖区水域现场安全监管的职责范围。
2、综合法制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抓宣传。在海事宣传普法方面,我们结合中国航海日活动,按照普法“五进”的原则,发动海事人员深入到码头、渡口、水上旅游景区、学校、乡村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常识和海事法律法规,共悬挂宣传标语21幅,设置宣传版22块,出动人员30多人次,发放宣传册3300份,接受咨询160人次。此外,我们还编辑印刷了《船主须知》宣传手册,主要内容包括:
水上交通安全、水路运输管理等相关法规以及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程度。当船主船员接受处罚时,自己一查阅手册就一目了然,做到执法公开、透明。
二是抓培训。为了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树立文明执法形象。先后组织10多人次参加国家局、省局和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开展了执法文明用语培训,培养文明执法意识,强化文明执法活动和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和制定整改措施工作,树立廉洁执法意识。
三是抓建设。我们重新疏理和完善了内部法制管理制度,在行政处罚方面我们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我市辖区水域的海事行政处罚_裁量权。进一步提 ……(未完,全文共4764字,当前仅显示24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