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任务目标
五是抓好社会抚养费的清缴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面和征收到位率
三、方法步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三)坚持齐抓共管
(四)做好汇报总结
……
县计划生育集中服务工作规范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抓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全县计划生育集中服务工作提出如下规范。
一、指导思想
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按照“夯实基础、抓好重点、突破难点、提升水平”的总体思路,以清理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及其婚、孕、育情况为主线,以多部门联合服务为载体,以“三查一治”服务为重点,以解决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中的遗留问题为切入点,着力通过真抓实干,实现县委、县政府的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
二、任务目标
一是抓好计划生育“专项清理”,确保已婚育龄妇女和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100%,全员人口数据库建档准确率达100%;二是抓好滚动孕(环)检的补检工作,确保孕(环)检滚动参检及补检率达100%,阳性检出掌握率达75℅以上,早孕发现率达50%以上;三是抓好访视服务工作,确保政策内怀孕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工作的良好氛围。
6、乡镇包村(社区)干部要积极参与,负责督促行政村干部分工负责,按时按质完成集中服务期间各项工作任务。乡镇计生办联系村(社区)干部要在一线做好业务指导,监督、督促村(社区)计生主任认真、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7、村(社区)包组干部要入户核实情况,认真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完成乡镇交办的各项清理任务。
8乡镇计生办对清理出的个案信息要及时地进行相关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可靠,同时做好WIS和全员人口数据库的变更和完善。
9、乡镇服务所人员对集中服务期间的孕(环)检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做好记录,集中服务结束后及时交计生办主任存档,作为日后逆向追究的依据。
10、联系村(社区)乡(镇)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委会各包村(社区)干部,对查出的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及时督促落实补救措施,对应采取节育手术对象要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同时对社会抚养费应征对象要配合乡镇做好征收工作。
11、村(社区)两委干部、计划生育信息员、乡镇计生办、服务所工作人员对大龄未婚青年、已婚未育夫妇以及政策内在孕对象要通过各种途径有效做好访视服务工作,并认真做好访视服务记录。
第三阶段:兑现奖惩(集中服务结束后的下个月10日前完成)
12、县级考核。每年四次的集中服务工作单独考核,每次设分值50分,政策内孕情和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掌握各占25分,考核结果直接带入年终总评。具体任务由县人口计生委根据WIS前三年的回溯数据分次下达。孕情无故删除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13、凡政策内怀孕检出率高于任务指标85%的,根据比例不同,给予奖励加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1分,高于任务指标90%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2分);低于65%的,实行倒扣分,倒扣分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倒扣2分,扣分不封顶;65-85%之间的按比例得分;低于75%的后3位乡镇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倒数第一的乡镇,实行预警,每预警一次从年终总分中扣除10分,同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都需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14、政策内二多孩怀孕检出率高于任务指标75%的,根据比例不同,给予奖励加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1分,高于任务指标80%的,每高1个百分点加2分);低于60%的,实行倒扣分,倒扣分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倒扣2分,扣分不封顶;60-75%之间的按比例得分。
15、全年四次集中服务结束后,对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孕情掌握率低于70%、早孕发现率低于35%的乡镇,不评选、不评优。
16、集中服务期间,乡镇要加大“个案调度”力度,加大“月评”奖惩和访视服务效果的考核力度,对集中服务可考核的指标及时进行奖惩,对需要逆向考核的指标(如:家底清理、访视结果、孕检质量等),要动态地做好逆向追究。
17、各地在开展集中服务工作中,要坚持真抓实干,严禁弄虚作假,凡虚报孕情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修正政策内怀孕掌握率指标,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专项预警,每预警一次,从年终总分中扣除15分,预警两次及以上的,直接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保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位,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支持、帮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要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动员全体乡村干部全力以赴投入到集中服务工作之中,确保集中服务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未完,全文共2844字,当前仅显示18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县计划生育集中服务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