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
(三)勤政廉政教育持续加强
(四)“两权”监督工作不断强化
(五)案件查处综合效应逐步彰显
(六)纪检监察履责能力显著提升
二、2015年工作任务
(一)坚持从严治队,严明党的各项纪律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四)严肃查办案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五)强化权力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六)注重风险防控,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
(七)落实监督责任,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责任担当
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5年2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国
税务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贻奏同志将作重要
讲话,请同志们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并受党组书记贻奏同志委托,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省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下发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意见,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省局党组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制定下发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试行)》的具体意见、《江西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初由省局领导带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测评。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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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全系统实施诫勉谈话27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467(次)。不断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完善和增强现有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风险防控功能,全系统共实施4000余项强制阻断,303251项风险提醒。采取“三统一”的做法,开展对南昌、鹰潭2个设区市局综合监督检查。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执法(效能)监察项目319个,提出工作建议454条,被采纳建议452条,协助建章立制77项,避免经济损失1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3万元。
(五)案件查处综合效应逐步彰显。认真规范信访办理工作,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方式处理好信访件,及时办理并反馈总局批转信访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升级了案件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全系统受理举报(不包括重复举报)107件次,初核86件次,谈话函询16件次,了结98件次,立案13件次。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全系统开展28例,其中省局对6户违规注销税务登记企业实施“一案双查”,一次性给予政纪处分5人(次),组织处理30人(次);对南昌、鹰潭、赣州等3户企业实施“一案双查”,提出整改意见18条,组织处理11人次。2014年,我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对17起系统内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六)纪检监察履责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厘清了职责和定位、聚焦了主业。开展了县市(区)局纪检组长分工情况
调研,提出了规范分工的意见,根据省局关于纪检组长不分管“人、财、物”和具体税收业务的要求,及时调整分工。清理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将不该牵头负责的相关业务移交给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了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力资源,各县(市、区)局纪检组长配齐到位。在上饶市局拓展了派驻监察室主任试点,积极探索基层国税机关落实“两为主”、推动“三转”的实现途径。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选派两批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执纪能力。
在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认识还不够深刻;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担当精神不够,存在老好人思想,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作风建设的基础还不稳固,少数领导干部不同程度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有的单位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制度纪律观念有待增强;有的干部对当前严抓严管的形势不适应,工作中怕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甚至违法犯罪;有的纪检监察部门深化“三转”认识还不到位,聚焦主业不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等。对此,必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深化税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服务税收工作大局。2015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突出从严治队,强化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严肃纠正四风,严厉惩治腐败,严格监督执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省国税系统全面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坚持从严治队,严明党的各项纪律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从严治队首要在于守纪律讲规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出一支守纪律、讲规矩的干部队伍。
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严治队关键在于严格执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拉帮结派、培植亲信、搞人身依附,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密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不允许违背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虚报瞒报,目无组织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刚性。严格工作纪律,坚决纠正纪律松弛、管理涣散问题。
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从严治队体现在政令畅通。要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全面深化税收改革一系列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 ……(未完,全文共7743字,当前仅显示27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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