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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绿地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5/3/31 22:13:18
目录/提纲:……
一、实行领导包区域、职工包街道、工人包路段的三级管护模式
二、调整修剪方式、缩短修剪时间
三、定期对绿地进行专门卫生综合整治
四、严格实行日查、周查和月查的三级检查机制
五、绿化管护考核办法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缺岗、旷工,必须提前请假
1、全部临时工必须着工作服,每发现一个未着装的,处罚5元
3、及时划锄、松土和清除杂草
4、清理死树、枯枝、残花败叶,同时扶直歪倒树木,必须于当日内完成
5、及时对乔灌木进行抹芽工作
6、负责苗木的修剪工作
7、适时浇水
8、全程参与施肥工作
三、严格遵守建设局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参加上级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缺岗、旷工,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4、及时清除杂草、划锄和松土
5、当日内必须完成清理死树、枯枝、残花败叶以及扶直歪倒树木
6、及时对乔灌木进行抹芽
8、做好绿地的浇水工作
9、按要求做好施肥工作
一、考勤(5分)
1、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性扣除5分
2、发现有休息、串岗的,扣2分
3、未着园林服装的,扣2分
二、卫生(20分)
三、除草(20分)
1、未完成划锄任务的,每平方扣2分
2、划锄后土地不平整的、细致的,效果不好的,每平方扣1分
3、杂草每平方米超过3株的,每株扣1分
四、抹芽(5分)
五、浇水(10分)
六……
龙口市绿地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附件1:《园林处包街职工养护管理检查细则》
附件2:《园林处管护工人养护管理检查细则》
附件3:《园林处绿地管护评分标准》

为全面加强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和强化城区园林绿化管护,提高绿地的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按照上级总的安排和部署,对城区园林绿地进行全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行领导包区域、职工包街道、工人包路段的三级管护模式
1、领导包区域:将城区绿地划分为三个大区域,由园林处三名副主任各负责一个区域的绿地日常养护检查督导工作,随时查处问题,对包街责任人和包街督导人及时督导、严格处罚,确保绿地的养护效果。三大区域划分为:通海路以东、通海路至府西二路、府西二路以西。
2、职工包街道:除正式职工负责管理的路段外,其余的全体正式职工进行包街活动,每名正式职工负责一条街或几条街,对具体地段的工人以及绿化管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时间为每周三次:周一、周三和周五,每次为早晨7:15-8:15时间一小时,。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园林处副主任,同时反馈给路段责任人。处领导每周对包街督导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缺岗、弄虚作假、督导不到位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3、工人包路段:具体到每名工人,对所有绿地进行区域划分,分段分片,每人一段,划定出具体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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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检查。同时,随机抽取包街职工中的一名管护工人的责任段,按照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检查细则内容,对包街职工和管护工人进行检查和处罚。
3、月查:由园林处负责人带领三名副主任以及相关科室人员,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对全部绿地进行检查。对包街职工以及包街职工上报优秀管护工人的责任段,按照《园林处绿化管护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取分数前三名的包街职工和前占总数20%的管护工人为优秀,进行奖励和表扬。
五、绿化管护考核办法
1、日查和周查考核结果每周由检查科按照日查表和周查表的处罚结果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全处通报,处罚款项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月查考核结果由检查科汇总,奖励优秀包街职工和管护工人每人每月各100元,同时全处通报表扬,上报局办公室,奖励款项当月兑现。
3、月查考核结果连续二个月考核为末位的包街职工,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连续三个月考核为末位的包街职工,取消年终奖金。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

园林处包街职工养护管理检查细则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缺岗、旷工,必须提前请假。检查时检查人员在包街路段未找到、不接电话或接完电话说的地点仍未见到的,按缺岗处理,每缺岗一次处罚100元;一天内两次缺岗的,按旷工处理,每次处罚200元。
二、全面负责管护工人的考勤、请假和到岗到位情况,掌握责任区内的绿地面积、苗木品种和数量等情况,与管护工人共同做好城区内的全部绿化管理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部临时工必须着工作服,每发现一个未着装的,处罚5元。有聚堆聊天、休息、消极怠工的,每发现一个处罚10元。
2、绿地卫生整洁,无塑料袋、石头砖砾、纸屑、枯枝败叶、鞭炮纸、烟头、粪便等污物和垃圾,无卫生死角。每天保证4次捡垃圾和塑料袋,分别是在上班后的一小时和下班前的一小时内完成,未完成的,每个塑料袋处罚5元;规定时间以外的,十人以内的路段超过3个塑料袋的每个处罚5元,十人以上的路段超过5个塑料袋的每个处罚5元。每发现一处垃圾,半小时内未清理完的处罚10元,一小时内未清理完的处罚20元,依次类推。
3、及时划锄、松土和清除杂草。限期一天,未完成的,每延迟一天处罚20元。
4、清理死树、枯枝、残花败叶,同时扶直歪倒树木,必须于当日内完成。每发现一株死树处罚10元,一处死枝处罚5元;树木歪倒未扶直的每株处罚10元。
5、及时对乔灌木进行抹芽工作。凡是未抹芽、有树胡的,每株处罚5元。
6、负责苗木的修剪工作。大面积的绿篱、草坪和行道树由单位组织统一修剪,对修剪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尤其是紫薇、路口节点的球类、花灌木等)而影响观赏效果的,每株(或每m2)处罚5元。需统一修剪的必须当日内上报,未上报的每次处罚20元。
7、适时浇水。绿地内没有水井而需要洒水车浇水的,提前上报,同时负责浇水质量。要浇大水,浇透水。浇水后,若发现有根部或土球仍然干燥、苗木被冲歪冲倒现象的,每株处罚10元。
8、全程参与施肥工作。施肥期间,全程监督监管施肥的数量和质量,确保施肥效果。如果发现有偷工减料或者施肥不当的现象,每株处罚10元。同时做好施肥后浇水工作。
9、发现病虫害及时上报,同时及时防治紫薇等花灌木、单株乔木或小面积绿篱等病虫害。如果当日不上报而造成损失或影响效果的、或者防治不及时而出现病虫害的,每次处罚50元。
10、及时制止违章占绿、违法建设、乱堆乱放、晾晒衣物、摆放摊点、停放车辆、践踏草坪、损坏苗木、破坏绿地等现象,及时发现缺苗断垄或者自然塌陷、自然灾害受损等情况,并及时上报。否则,每次处罚50元。
11、厕所冲刷干净、整洁,绿化设施和雕塑小品无损坏、无安全隐患,无乱贴乱画现象。每发现一处,处罚10元。
12、及时参加抢险救灾、抗旱排涝、防汛等工作,保证绿地内无坑洼、无积水、无积雪等现象。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三、严格遵守建设局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参加上级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每违反或缺席一次,处罚50元。被局级领导批评或通报的,每次处罚100元,被市级领导批评或通报的,每次处罚200元。

附件2:

园林处管护工人养护管理检查细则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缺岗、旷工,必须提前一天请假。检查人员在其路段未找到的,按缺岗处理,每次处罚10元;半个小时后仍未找到的,按旷工处理,每次处罚40元。包街职工负有连带责任,每次处罚50元。
2、必须身着园林服装,每发现一个未着装的,处罚5元;有聚堆聊天、休息、消极怠工的,每发现一个处罚10元。严禁顶替,如发现,按旷工处理。
3、保持绿地 ……(未完,全文共4923字,当前仅显示24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龙口市绿地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