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调解原则
二是坚持自愿调解原则
三是坚持公平、公开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是职责分工及工作衔接联动
二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1、办公场所
2、业务指导
3、工作经费
四、调解程序
(一)纠纷受理
(二)自主调解
(三)联动调解:
1、调解指派
2、组成调解庭
3、主持调解
4、调解结果
(四)监督履行
五、工作制度
一是排查调处制度
二是分析汇报制度
三是协调会议制度
四是检查考核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二)加强联动,提高能力
(三)提供平台,落实保障
……
全县三调联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讲话稿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如何全面抓好全县“三调联动”工作做个简要部署。我主要是从“三调联动”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调解程序、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工作目标
建立由“党委领导、政法和综治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为主体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使“三调联动”覆盖到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各个方面,成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及时调处化解_性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县。为构建“和谐平安会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调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原则。
二是坚持自愿调解原则。在调解工作中坚持自愿、平等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三是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司法调解案件应严格依照程序规定,在法官、检察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所。各牵头单位要确保调解委员会有独立办公用房,室内醒目位置悬挂调解标识,室外醒目位置悬挂调解委员会标牌。要制作调解工作各项制度、程序标牌,并上墙公示;调解办公室要公开调解员和工作人员岗位监督栏,摆放工作人员桌牌,标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办公室应配备办公桌、文件柜、调解桌椅等设施,配置必要的电子化办公设备。
2.业务指导。牵头单位负责调解组织的日常管理,调解组织负责一般矛盾纠纷受理、审核和调解。对经两次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案情复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调解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工作需要向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指派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
3.工作经费。调解委员会所需办公经费由牵头单位负责解决。经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调解的案件,调解工作结束后,由承办人员形成卷宗,上报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县司法局落实我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机制,给人民调解员适当案件补贴。
四、调解程序
(一)纠纷受理。排查出矛盾纠纷后,按照属地管辖及行业管理的原则,明确调解主体,开展调解工作。案件性质不属于调解范围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依法解决。
(二)自主调解。调解组织在受理案件后及时约见双方当事人,在调查核实纠纷情况的基础上自主调解。调解组织可结合纠纷需要指定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由当事人共同选择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或者各自选择一名调解员、调解办公室指定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出具调解协议书。经两次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如当事人有继续调解意愿,可由调解组织及时将案件情况上报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动调解:
1.调解指派。各调解组织上报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矛盾纠纷,由办公室依据案件性质,指派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与专业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衔接联动,采取由调解责任人、司法工作者(含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方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整体联动和无缝对接。对于案情特别复杂的,“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先行邀请专家、法律顾问、群众代表开展听证,再行调解。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各调解组织申请联动调解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派工作。
2.组成调解庭。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由原受理调解组织依法组成调解庭开展调解工作。因案情疑难复杂,申请县“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解的,由办公室指派相关调解组织人员组成调解庭。
3.主持调解。调解庭应根据纠纷案件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召集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自“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解结案,调解一般不超过两次,必要时可增加一次。调解前需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达成调解协议、依法履行调解协议及调解未达成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等。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耐心疏导,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或有可能引起刑事an件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
4.调解结果。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组织留存一份。调解不成的,调解组织应终止调解,并依据相 ……(未完,全文共3834字,当前仅显示19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全县三调联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