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共中央关于全民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感想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到十八报告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16新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这次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民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队伍和依法治党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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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就是依法反腐的重要基础,大力弘扬法治,才能让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稳定民心。
其次这次《决定》重点突出了宪法这一根本大法在依法治国中的根本地位,也变相的加强了宪法的实施。《决定》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此举首先将有助于增强宣誓仪式的庄严性,增强宣誓主体对宪法的敬畏感,使他们能更好地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这个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我党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应,一切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该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核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自然应该坚持依宪治国。而宪法又规定了我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也就说明了共产党是执政党,宪法中很多核心的内容比如保证人权、国家性质、如何架构国家权力等是我党治理国家的根本宗旨和方略最集中体现,和我党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谋而合的,政治清明需要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维护,所以依法执政理应首先坚持依宪执政。
最后,我认为此次《决定》对于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队伍和依法治党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解决办法,很多内容涉及到我党在具体执政的过程当中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和操作性。例如: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充分的体现了民主。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 ……(未完,全文共1289字,当前仅显示8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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