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二、如何当好“关键少数”
(一)在思想建设上抓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二)严格依法用权,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三)重视法治素质,抓好用人导向
(四)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五)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严格实施问责
(六)正确理解“党”“法”关系
(七)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
……
干部学习讲稿:如何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下)
刘春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
二、如何当好“关键少数”
那下面我们就谈谈第二个大问题。这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当好关键少数?既然我们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而且我们要发挥关键少数的正能量、正向作用,这就在实践中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标准。我们怎么当好这个关键少数呢?而且关键少数的这批人怎么选拔出来?选出来以后,这支队伍又怎么建设?怎么经营?怎么发展壮大?这是我们确定了关键少数之后首当其冲面临的问题,绕不开。我们现在提的命题是我们要在实践中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重点推进,抓这几个方面。
(一)在思想建设上抓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具体来说,第一个我们分几大要点,什么叫协调,什么叫重点,我们通过几大要点来谈。第一个就是要在领导干部思想建设上抓法治意识,抓法治思维,这是第一点。因为前面我们讲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首先第一个就是抓关键建设。所以今年2月2号习总书记的
讲话中,他讲的第一点就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这是第一点。习总书记在这里不仅谈到了坚定的法治观念的问题,他还具体谈到了我们作为领导干部这个特殊_、这个关键少数,这些观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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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称之为权依法使,那是什么?那就是任性、妄为,可能会造成重大后果。
你看所以这几大观念在实践中的意义很重要,决定了习总书记谈到抓关键少数的第一个就是抓观念,树立坚定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一致、相匹配的法治观念,从而保障我们在权利行使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过程中能够照章办事,不违法、不出轨、不越轨。
当然,观念的建设必然提出来一个什么?观念的建立。人们脑子里的观念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吗?不是,它是一个长期的学习过程,更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所以针对观念需要时间,观念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的规律,习总书记在2月2号讲话中就讲到这些观念怎么形成,要加强教育,对领导干部的法治诉求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这句话讲的非常具体,领导干部要培养法治素养,形成法律意识,从什么时候开始抓?从他掌握权力以后碰上事了,碰上难办的事了,这个时候现抓现卖、现抓现学来得及吗?晚了。那从什么时候开始抓?从他纳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开始。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只要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中工作,就要形成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的环境,最后形成观念,潜移默化中直接、间接地形成了依法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法定这样的观念。在这样的观念下,你才不敢任意妄为,才不至于有权就任性。我们知道,从法治观念到法治行为他也是一个习惯成自然的过程,要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我们的习惯,需要长期的教育、长期的熏陶。所以习总书记在2月份讲话时强调了这一点。怎么抓,就这么抓,这是第一。
(二)严格依法用权,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抓好关键少数的第二个要点是严格依法用权,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第二个要点讲的是关键少数,第一个论据是他手中有权,所以所谓的抓关键少数要抓的实、抓的到位、抓的持续,要实事求是。解决具体问题要着眼于最关键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什么?你把权管住。领导干部第一个是权力,所以重要的手段要冲着权力来。所以说这一条就是严格依法用权,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这里习总书记提的要求是什么?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是条红线,它不是我们泛泛而谈的底线,不是那个概念。“红线”是不可逾越的那条线,你别碰,这叫红线。法律红线不可碰,什么意思?就是你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咱不是有底线吗?这个底线谁定的?红线定的。好,这个红线不能碰,碰了就犯法,碰了就引发对你不利的后果。所以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你看,习总书记讲的非常清楚,什么叫严格依法用权?就是红线不能越,底线不能碰,你要带头遵法,执行法律。所以他就提出来了的几个重要的要点,要营造什么样的环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现在和谐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有大量矛盾、争议,那不怕,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矛盾正常,问题是你解决矛盾和争议的办法是什么?这个办法就是依法,解决矛盾靠法。
既然这个要求提出来了,习总书记在这方面就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就提出标准了,要求我们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说白了就是前面我们跟大家讲的,要变成习惯,变成一种主动行为。做到什么,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去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所以习总书记说的这几个之下、之外、之上非常形象。首先,他要求想问题、办事情要在法治之下,用咱们平常的话形象地说,就是在法治这个圈里,而不是在法治之外。什么意思?别出圈,更不是法治之上办事情,不能在这个圈子上面。习总书记这个思想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这个思想是十八大之后他提出来的,他有一个著名的命题反映这个思想。
什么命题?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大家想想,习总书记讲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什么意思?咱们家的笼子是装小鸟的,对不对?把小鸟关进笼子里,你会发现这个笼子_小鸟的活动空间,它出不去。另外,这个笼子除了_空间,还有一个作用,_小鸟的行为方式。大家知道,笼子里的小鸟能展翅飞翔吗?当然不能,它只能呆在里面,更多的是锻炼它的两条腿。所以某种意义上说,是_它的生存方式。习总书记上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个“笼子”就相当于那个小鸟。我们这里讲的监督制约、法治、党纪国法就是“笼子”,权力行使的空间有多大,是由党纪国法这个笼子决定的,你不能出来,就是习总书记讲的,不能在这之外想问题、做事情。另外,你这个权力的使用方式也是由制度的“笼子”决定,也就是说制度方方面面的要求 ……(未完,全文共8834字,当前仅显示24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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