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国家税务局个人岗位绩效工作纪律考核评分细则(二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规范开展个人岗位绩效工作纪律考核,根据《全椒县国税系统个人岗位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稽查局、信息中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作纪律考核指标包含考勤管理、信息安全、公共卫生、党风廉政、效能建设、会风会纪六块内容,总分10分。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考勤管理指标分值2分,按月考核。由监察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第五条 日常考勤。考勤办公室不定期检查上下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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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条 县局机关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将各单位的卫生检查纳入常态机制,实行按月抽查、按季考评。全年达标,得满分1分,季度不达标,按次扣0.25分。
第五章 党风廉政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指标分值2分,按月考评,由县局监察室负责。
第十三条 县局监察室定期查阅有关调查报告和通报,对违反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被举报并经查实的,扣1分。
第十四条 县局监察室定期查阅有关调查报告和通报,对违_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查实后被组织处理的,扣1分。
第六章 效能建设
第十五条 效能建设指标分值3分,按月考评,由监察室、机关党办。
第十六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定期开展行政效能考核。各职能科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或本局实际工作情况需要,以县局名义下达任务后,要强化任务监控,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承接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在时间节点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职能科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职能科室汇总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监察室,由监察室进行审核公示。绩效办根据公示结果予以考核。
考核期限为每月考核一次,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单项工作考核。单项工作考核时限为工作规定的最后时点为标准,纳入当月考核期。
各单位对所承接的工作任务,没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合格的每项扣0.5分;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分别扣0.2分;分管领导扣0.1分。总分2.5分,扣完为止。
被扣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局监察室进行申诉。
第十七条
税务服装需成套穿着,不得混装,按规定佩戴肩章、领花、胸章等。不定期抽查着装情况,对着装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0.1分,总分0.5分,扣完为止。
第七章 会风会纪
第十八条 会风会纪指标分值1分,按月考评,扣完为止。本指标由县局办公室负责。
第十九条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县局办公室定期查阅会议签到薄,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能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缺会一次,扣0.2分,参加会议应严格遵守时间要求,无故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分0.1分。
第二十条 严肃会场纪律。要求着装的会议,参会人员需按规定着税务制服,不得混装。会议期间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在会场内吸烟、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看报刊杂志、从事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县局办 ……(未完,全文共1933字,当前仅显示12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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