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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16/3/14 13:59:23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局行政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
第二章 局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条 局长(兼局安委会主任)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工作纳入局全面工作总体布局。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行政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按规定保障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备,保证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落实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
(四)健全并督促实行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五)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第十一条 局分管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
(一)强化行政执法,组织行业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三)根据上级部署指导督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专家检查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四)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组织编制和完善交通运输重点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组织、协调、指挥交通运输行业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局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局安全监督处对局党委、局班子成员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和指导协调,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四条 局班子成员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写入年终述职报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局属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处室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实施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为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优秀干部要提拔和重用,推荐劳动模范等先进评比向安全生产领域倾斜。
第十五条 ……(未完,全文共2430字,当前仅显示15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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