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本县因病(残)致贫基本情况
二、导致因病(残)致贫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遏制因病(残)致贫,郁南在行动
1、排查摸底,动态管理
2、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救助机制
四、建议
(一)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救助能力
1、妥善考虑调整不同病种资金安排
2、不断改善基层医疗条件
3、不断加大医疗改革力度
4、继续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5、不断加大社会扶持力度
6、搭建合法、有序、有效的救助募集平台
7、注重源头防止
(二)调动社会资源,提高造血功能
1、提高就业技能
2、拓宽就业渠道
3、鼓励自主创业
……
加大救助力度,减少山区贫困户因病致贫率(稿)
——关于郁南县部分家庭因病(残)致贫情况的调研报告
中共郁南县委调研室
破解大病致贫难题是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命题。近年来,我县通过创建省级卫生强县、实施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等措施,初步实现了居民基本医疗均等化以及全覆盖。与此同时,我县仍有部分群众由于身患重大疾病、特殊慢性疾病及遭遇意外伤害等原因,背负沉重医疗费用、债务、心理等多重负担,家庭生活状态陷入困境。为更好地关心特困_,根据县委有关领导指示,县委
调研室将“破解因病(残)致贫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调研课题。10月中旬,县委调研室先行选取本县4个镇,成立专题调研组,实地走访正饱受大病折磨的12个贫困家庭,深入了解其家庭状况及大病带来的深远影响,并向卫生、民政、人社、残联等单位多方求证、收集材料,进一步加强调研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从而形成供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县因病(残)致贫基本情况
一是疾病(残疾)是山区家庭致贫的“元凶”。从我县扶贫办保守摸底统计数据来看,全县因病(残)致贫家庭有4472户、9804人,分别占全县9897户贫困户、21843个脱贫目标的45.18%、44.88%。以调研组走访的宝珠镇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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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透析治疗生涯,共前前后后花去近百万元治疗费用,此外,仅来回车费便已达近十万。由于常年进行血液透析引起了高血压,长期服药更是加重了身心负担,令莫沛芳苦不堪言。家中经济仅靠67岁的丈夫谢湛标做木工帮补及儿女不时的接济。据县卫生部门初步统计,2015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
农村居民有186人,其中患尿毒症、恶性肿瘤、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类等特殊慢性疾病的有132人,占总人数的70.97%。城乡医保的参保人中,2015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有114人,其中患尿毒症、恶性肿瘤、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类等特殊慢性疾病的有62人,占(累计发生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总人数的54.39%。
四是疾病及残疾多重致贫因素交织下,贫困户脱贫尤为困难。绝大部分重度残疾人由于丧失劳动能力,需常年就医用药,需专人陪护,且家中另有一人以上的成员患长期病,加剧了脱贫难度。据残联统计的数据,全县有残疾人2.8万余人,办理了残疾人证的有7541人,其中办了证的残疾人中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分别为1110人、2260人、1880人、2291人,分别占14.7%、30%、24.9%、30.4%。属于重度残疾(一级、二级)的家庭基本上都处于贫困水平。如都城镇白木村的黄培飞,09年因一场车祸,双腿膝盖以下截肢,生活难以自理,被认定为二级残疾。其父母因患脑中风、类风湿疾病等每月药费共计近500元,而家庭收入仅靠每月1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妻子打散工挣取,此外,还必须承担家中儿女抚养费用,家庭生活十分窘迫。
五是因病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仅调研组走访的12户贫困户中,原本已经脱贫,后又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或残疾而返贫的便有8户。如原本家庭年收入近十万元、拥有小货车和房子的宝珠镇宝珠村居民冯康辉,患肝癌一年多以来,前后已经用去近30万花销,卖去了小货车不止,还欠下了20万元外债。为了全身心照顾他,妻子只能辞去工作,就读初中的儿子伙食费用、家中开销及医药费仅能靠亲友接济,家中完全失去了经济来源,再度陷入贫困状态。
二、导致因病(残)致贫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特大病治病周期长,医治难度大,医疗费用高昂不下,贫困户难以承受。现代医疗技术的提升,医疗器械的广泛应用和医药成本均大幅提升,客观上导致家庭医疗成本“水涨船高”。再加上我县医疗事业发展水平差强人意,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有限,不能很好治疗重特大病(甚至会出现误诊而导致治疗黄金时期的错失),长此以往,许多患病者其就诊首选更是三甲以上大型综合性医院,这也直接提高了医疗成本。同时,因家庭成员身患重病,重症残疾,或久治不愈、突遭意外伤害事故,在治疗和日常照顾中,要有专人陪护,其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支出相当大,犹如高昂的医疗费用上“雪上加霜”。家庭稳定收入较少。一个家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重症残疾、特殊慢性疾病等,由于患者本人劳动能力的下降或者丧失,需要家人照顾护理,导致家庭劳动力数下降,家庭收入大幅减少或失去经济来源,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给家庭带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一旦致贫,几乎难以翻身。
二是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保)报销都局限于基本用药、基本治疗、基本支付,对就诊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和报销费用比例等都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大病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高。如2016年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年度内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为55万元(含大病保险25万元),城乡医保年度内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30万元(含大病保险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明确了药物、病种和各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越是大病、越是在高一级医院就诊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越低。就农村居民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情况来看,2014年、2015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仅为44.62%、53.45%。
三是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偏弱。我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依托城乡医保历年结余资金投保,没有独立的筹资渠道,筹资水平受城乡医保筹资规模和水平的制约,且每年大病保险投保资金控制在当年筹资的5%左右,这样只能通过提高赔付起赔线和降低报销封顶线进行亏损控制,所以影响了大病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由于大病保险起付线相对过高,导致贫困户不能享受到大病保险的实惠,未能从根本上对缓解看病贵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大病保险过于单纯按医疗费用额度报销,未能细分参保人群属性( ……(未完,全文共8687字,当前仅显示23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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