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内容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31日)
1、建立工作机构
2、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考核
3、搞好业务培训
4、加强宣传引导
(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31日)
1、建立选举机构
2、制定村级换届选举办法
3、依法开展选民登记
4、依法推荐候选人
5、严把候选人标准关,拓宽选人渠道
6、确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方式
7、依法投票选举
8、依法推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10、强化全程纪实监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10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四)严肃换届选举纪律
……
***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17】60号)、杜尔伯特县委办公室《全县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杜办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在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对于提升
农村基层组织组织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以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要求为指导,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提高村级班子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村民依法自治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选出能带来希望、带领发展、带动民主、带出和谐的村级领导班子,为打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内容
按照《意见》要求,全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7年12月启动,到2018年 2月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31日)
重点做好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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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小组备案。注重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特别是要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人选的,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的党员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则自动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任期,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并完成工作移交时终止。
2、制定村级换届选举办法。镇党委政府将指导各村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要明确职数结构、资格条件、提名方式、选举方法、工作程序等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明确有效票、废票和选举结果认定等事宜。要按照《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有关要求,规范换届选举程序,规范选票、请示文件、公告、候选人承诺书等文书材料样式,规范候选人竞争行为和选举投票行为,保证选举工作合法性和严肃性。各村选举办法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3、依法开展选民登记。要加强宣传
动员,使选民了解选举的政策和要求,对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要通过上门通知亲属、电话联系、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动员他们回村参加换届选举,确保知晓率和参选率。要严格规范选民登记程序,依法确定选民基数,通过设立登记站集中办理、入户上门等方式,保证登记的准确性。参加选举的选民情况要提前公示。镇党委政府将加强检查指导,严格资格条件,防止漏登、重登和错登。核实准确后,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2018年1月10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将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张榜公布,填发选民证。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解释,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调整后的名单须再次公布。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z-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将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并列入选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本人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不计入选民基数:(1)不能准确表达自己意志的;(2)本人表示不参加选举的;(3)登记期间,经公告、电话等方式均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
4、依法推荐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一般为3至7人(设主任1人,其他为副主任、委员),具体数量可由各地根据村型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鼓励村“两委”成员依照法定程序“交叉任职”。鼓励共青团、妇联、治安保卫委员会、民兵连等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委会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村“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1名35周岁以下成员,少数民族村、人口较少的村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年龄结构要求。新提名的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人选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继续提名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超过规定年龄但又适合继续提名的,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备案。村“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应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之间还不宜有近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严把候选人标准关,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选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扩大视野、拓宽渠道、严格把关,切实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①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②涉嫌严重违法或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④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_等“村霸”行为的;⑤侵占村集体资产资源,涉嫌职务侵占,造成严重后果的;⑥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害选举的;⑦_、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_性事件的;⑧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⑨参加_组织,参与非法z-教活动的;⑩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进一步打破地域、行业、身份等限制,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经纪人、复员退伍
军人、村医村教、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农村人员中推选村干部,着重选拔熟 ……(未完,全文共7619字,当前仅显示26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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