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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意见

发表时间:2018/2/7 9:32:27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帮扶主体及对象
(一)帮扶主体
(二)帮扶对象
四、帮扶方式及程序
(一)帮扶方式
1、资金帮扶
2、物质帮扶
3、就业帮扶
(二)帮扶程序
1、个人申请
2、村组核查
3、政企对接
4、包户协定
5、日常活动
6、结果回访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二)认真工作
5、其它必需的有关证明
……
**镇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力争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如下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利用镇域范围内相关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收购大户等社会力量的集聚优势,形成“百企联百屯,千人帮千户”的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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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收入。
3.就业帮扶。根据用工员需求,提供就业岗位,并通过相关技能培训,帮助其上岗就业。
(二)帮扶程序
1.个人申请。各村因灾、因学、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或虽享受相关政策但家庭仍然十分贫困的家庭均可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委员会提出帮扶申请。
2.村组核查。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工作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的帮扶申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经济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3.政企对接。镇经发办、镇双联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办)等镇直相关部门和各村村委会要积极和镇域范围内相关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收购大户沟通协调,确定自愿参与帮扶活动的企业名单。
4.包户协定。各村社区工作委员会要组织参与帮扶活动的企业对本村贫困户家庭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参与帮扶的企业要根据脱贫对象户家庭的实际状况签订帮扶协议。
5.日常活动。各村社区工作委员会要积极协调帮扶企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坚持科学、可行、有效的原则,制定帮扶协议,开展帮扶活动。
6.结果回访。镇政府、各村村委会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帮扶农户的帮扶成果进行回访,对帮扶成果突出的企业要登榜公示,大力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1.经发办牵头,组织各村对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收购大户及个人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
2.镇双联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办)负责将自愿参与帮扶的企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收购大户及个人登记备案。
3.各村社区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对本村范围内困难群众进行调查摸底,召开村民民主评议会议讨论确定需要帮扶的困难家庭名单,并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要上报镇双联办和民政办。
(二)认真工作。
镇直各部门、各村村委会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积极沟通协调、摸准情况、制定计划,切实组织企业帮助农户解决实际。所有帮扶企业要明确帮扶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脱贫路径、落实帮扶措施,实现扶真贫、真扶贫;切实增强扶贫帮扶责任感和帮扶主动性,确保在既定时间完成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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