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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2018年包虫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8/3/27 15:40:50
目录/提纲:……
一、包虫病患者手术治疗工作
(一)定点医院手术治疗工作
(二)建立包虫病手术治疗双向转诊机制
(三)双向转诊包虫病患者费用结算
二、包虫病患者药物治疗工作
(一)全程药物治疗工作
(二)术后服用预防复发药物工作
三、积极引导包虫病患者主动接受手术治疗
四、进一步加强包虫病患者治疗组织领导工作
……
市卫计委2018年包虫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方案

我市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包虫病综合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部署下,通过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年来我市包虫病人群筛查、集中治疗、随访管理等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包虫病患者治疗工作离自治区包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仍有不少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术后服药和全程药物治疗随访不到位,手术治疗力度不够,信息系统管理数据录入和疑似病例确诊工作进度缓慢,患者主动接受手术治疗的宣传引导力不足等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我市医疗资源不足的因素,还有与资源调动不足和措施不得力有关。为做好2018年度包虫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自治区包指办已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包虫病手术治疗任务指标数为1500例,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包虫病手术救治工作刻不容缓。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我市包虫病医疗救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包虫病患者手术治疗工作
手术是包虫病治疗的首选。通过采取定点医院增加预留床位、推进双向转诊机制提高床位使用率、调剂技术人员充实定点医院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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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按双向转诊机制转诊到接收医院。
建立健全双向转诊评估、告知患者或家属、交接相应治疗过程文书材料等信息沟通和信息管理制度,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人民医院等双向转诊患者接收医院指定一名外科医生负责接收患者,接到市人民医院双向转诊接收患者通知后,安排车辆和责任医生、责任护士接收患者,并就包虫病患者康复期治疗进行面对面交接班,按要求办理交接班手续。康复期治疗患者在接收医院续治期间,按接收医院要求市人民医院负责安排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工作。
(三)双向转诊包虫病患者费用结算
包虫病患者手术治疗费用,通过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等途径实行兜底保障。定点医院要按照《西藏自治区包虫病外科治疗技术方案(试行)》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厉行节约,杜绝产生不合理费用。通过双向转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农牧民大病保险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包含术后6个月服用阿苯达唑),为了便于出院结算申请大病保险,前来接受手术治疗的包虫病患者需携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患者《农牧区家庭医疗账户本》;在双向转诊接收医院康复期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接诊医院直接减免后病人户口所在农牧区医疗管理办公室结算。
二、包虫病患者药物治疗工作
包虫病患者药物治疗实行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三位一体”管理制度。即医疗机构负责制定治疗方案、发放治疗药物,疾控机构负责信息管理和督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随访管理工作。
(一)全程药物治疗工作
对无禁忌症肝囊型包虫病I-III型,多器官包虫病、肝外包虫病患者和不宜采取外科手术根治的泡型包虫病人,以及其他适宜药物治疗的患者,按照《西藏自治区包虫病药物治疗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实施全程药物治疗。药物治疗使用阿苯达唑。药物由县级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供应。
各县(区)包防办制定药物治疗患者全程管理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患者治疗管理的具体措施,同时按照市包防办的要求,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按时上报市包防办。各县(区)人民医院指定1-2名内科技术人员,按照县(区)疾控中心提供的包虫病筛查信息,负责建立包虫病病案记录,包括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发放治疗药物,接收患者定期复查,以B超影像检查结果进行疗效判定。并将首诊、复查、转归等病案管理阶段性信息在24小时内反馈给县(区)疾控中心,对完成治疗疗程的患者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并其转归信息向县(区)包防办、市包防办逐级备案;县(区)疾控中心按照《日喀则市包虫病综合防治患者登记本》记录要求进行患者治疗信息登记管理,并将接受药物治疗患者基本信息在24小时内发送到乡镇卫生院。同时,开展包虫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就地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本县(区)包防办报告;乡镇卫生院接受包虫病药物治疗患者信息后,按照《日喀则市包虫病综合防治患者登记本》记录要求,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患者登记管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追踪患者开展第一次面视随访指导服药和日常健康管理工作。同时,将患者移交给辖区村卫生室,与辖区村医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明确专人负责,进行日常服药随访工作。在患者药物治疗过程中,乡镇卫生院按要求负责定期组织患者前往县(区)人民医院接受复查,判定疗效。
(二)术后服用预防复发药物工作
术后服用阿苯达唑药物是防治包虫病复发的有效措施,因此,对术后人群追踪进行服药随访是极其重要。包虫病患者术后服药严格按照定点医院出院医嘱执行,尤其要落实好对术后患者服药情况的督导随访和组织定期复查工作。包虫病手术治疗患者术前术后服用的阿苯达唑药物,按照《自治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包虫病患者手术治疗工作的通知》(藏包指办发【2017】40号)文件经费保障相关要求,由定点医院负责采购供应。
市包防办要及时收集定点医院(包括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包虫病手术患者出院信息,并在24小时内将其信息反馈给各县(区)包防办。各县(区)包防办按照包虫病药物治疗信息管理、督导、随访等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未完,全文共4345字,当前仅显示21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卫计委2018年包虫病患者治疗管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