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和县域乡域医共体试点建设
(三)深化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改革
(四)深化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改革
(五)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六)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医改政策宣传工作
……
**县2018年深化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方案
为扎实推进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深化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2018〕27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18年深化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阜政办[2018]25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县2018年深化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_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实现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双满意、推进“健康**”建设为目标,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切实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积极探索“防未病、看小病、治大病”模式,促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落实政府责任。制定《**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8—2020年)》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卫计委、县
财政局、县发改委,排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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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由医院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实施招聘,招聘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以简化程序招聘,结果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办法。公立医院内部建立与岗位职责、技术水平、风险程度、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结合绩效考核到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达到40%左右。落实院长年薪制,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经考核后发放,院长不再从医院领取报酬。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医务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县人社局、县编办负责,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参与)
5.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幅度的若干意见》精神,县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定期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公示。对辅助、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以及抗生素和用量异常增加的药品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6.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加强预约诊疗工作,县医院应将充足的专家门诊号源放在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或医联体对口的乡镇卫生院。推行院务公开,每季度在县卫生计生委、县医院和中医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县医院和中医院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和服务承诺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等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儿科专科建设。加快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与省立儿童医院合作,县妇幼保健院建成后以托管、代管或一体化管理模式交由省立儿童医院管理,设立省立儿童医院**分院及辐射皖北地区的省立儿童医院医疗急救中心。完善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宋集、老集等六个急救分站。加强药事服务、二类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优质护理等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物价局负责,县残联参与)
7.按照就近方便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提供公租房保障。具体条件和办法另行制定。(县房产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委负责)
(二)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和县域乡域医共体试点建设
8.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完善以利益为导向的医联体运行机制。梳理县内重点薄弱学科,积极与安医大附院、阜阳市人民医院等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通过上级医院帮助支持提升学科水平。落实16个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并形成规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县残联参与)
9.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实行“1+3”签约服务模式,即确保每个签约家庭由1名县级医院医生、1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1名乡村(社区)医生与群众签约,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转诊预约等签约服务,到2018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三方共同分担。(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负责,县残联参与)
10.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的推广,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鼓励县医院、中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推行县级医生下基层服务制度,抽调395名县级医院医生到各村协同开展“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和
农村。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标准化配备项目,为33个卫生院按标准配齐医疗设备。(县卫计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县残联参与)
11.开展县域乡域医共体试点工作。以县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谭棚、艾亭、姜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先行建立县域医共体试点。取得试点经验后扩大试点范围。探索老集、宋集和鲖城等创建二级综合医院的中心卫生院与周边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乡域医共体试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县域和乡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用于辖区居民门诊、住院、必要的转诊以及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补 ……(未完,全文共6881字,当前仅显示24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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