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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8/9/7 21:04:54
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坚强有力
(二)完善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三)落实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
(四)突出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二)影响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客观因素较多
一是食品检验、检测的能力相对较弱
二是监管力量相对不足
三是执法经费不足
(三)违法生产经营情况时有发生
(四)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不乐观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加强培训
二是开展社会宣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四)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
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7月下旬,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科教文卫办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先后深入到部分餐饮酒店、**镇和**乡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业户123家,其中获得QS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2家,小作坊91家(其中获得小作坊核准证11家)。食品流通经营业户1600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其中从事食品零售业1563户,食品批发业37户。餐饮服务业824家(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县城482家,农村342家;有保健食品经营店120家,学校食堂80家,校外托餐机构34家,婚庆酒店60家(其中县城23家,农村37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25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8家,禽类定点屠宰企业6家,大牲畜定点屠宰厂11家(其中清真屠宰厂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4家。绿色食品企业4家,绿色食品标识7个,有机食品标识1个,无公害食品标识72个。
(一)加强领导,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坚强有力。近年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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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明显。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县工商、质监、药监、畜牧、农业、商务等执法监管部门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场所、品种,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活动,确保了全县的食品安全。据统计,截止今年前7个月,全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约2975人次,监督检查约2983户次,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35起,入库罚没款41.76万元;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业户和校外托餐机构14家,下达整改通知书93家,责令停业整顿7家;依法下架销毁私屠滥宰猪肉及过期食品达1250余公斤,查获违法食盐3.2吨、假劣兽药40余个品种,查封黑作坊5个、黑窝点36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食品安全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调查中发现,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县部分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部门,受经营利益最大化的驱动,食品安全和法制观念相对薄弱,人为降低生产标准,忽视食品安全,影响百姓的健康生活。调查走访了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知之不多,有的甚至不知此法的颁布实施,加之受传统饮食习惯、购买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其经常在路边小店、露天摊点购买价格低、便利的食品,忽视了食品质量,这不仅影响了其饮食安全,也给劣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业者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使得《食品安全法》向更广更深层面实施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影响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客观因素较多。一是食品检验、检测的能力相对较弱。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县疾控中心的检测设备只适用于健康体检、餐具消毒、生活饮用水方面的检测,没有能力对食品进行检测,质监、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没有成立专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测时,只能委托省、市或外县的检验机构进行代检,这样既延长了检测时间,又增加了检测成本。二是监管力量相对不足。食品安全监管的点多、面广、量大,各职能部门普遍存在执法、检验检测人员少、监管难度大等现象。以食药监局为例,负责全县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有820余家,监管对象最远距离达到50余公里,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检查人员只有7人,检查车辆仅有2台,实行全面有效监管相对困难,难以保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三是执法经费不足。《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由于食品检测费不再由企业负担,各职能部门对食品检验检测时需要承担高额的检测费,而目前我县没有把检测费纳入财政预算,对垂直管理部门(工商、质监)抽样检验经费该由哪级财政列支也尚未明确,这些因素影响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违法生产经营情况时有发生。调查了解到,虽然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对校外托餐机构和销售病害畜禽肉的整治力度,取缔了无证经营的校外托餐机构和销售病害畜禽肉的黑窝点,净化了学校及城区的食品市场。但暗访时发现,学校周边仍有人在无证经营。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从事学生集体用餐场所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内外环境整洁,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这些托餐机构的厨房、食品贮存、卫生消毒设施等与规定要求相差较大,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甚至有一人持证,全家上岗的一证多人用现象,可见学生的食品安全隐患很大。在对畜禽市场调查中了解到,城区私屠滥宰现象得到了遏制,可在农村集贸市场私屠滥宰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销售未检测肉、注水肉、病死肉,畜禽肉质产品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四)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不乐观。农村市场对低价食品有着较大需求,购买地点多是乡镇_集市和食杂店,农民购买食品既不查看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使得一些“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流向农村市场。同时农村集体聚餐也呈现出规模大、次数多等特点,且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餐厅卫生条件极差,使得集体聚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加之农村群众普遍存在储存过量粮油的习惯,长期储存的粮油容易变质,农民经常食用“三无”、过期的食品,对其身体健康是十分不利的。而目前,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监管经费不足等等现实问题,致使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相对薄弱,农民 ……(未完,全文共4779字,当前仅显示24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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