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关于地方海事执法管理工作
(一)海事行政处罚难以实施到位问题
(二)行政执法条件受限,违法行为纠正难到位问题
(三)执法力量不足,队伍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问题
(四)水上“查处分离”难以实施问题
二、关于道路运政执法管理工作
(二)当前道路运政一线执法现状分析
1、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人员老化严重,年龄结构严重失衡
2、执法任务重,监管压力大
3、普遍工作积极性差
4、缺少激励机制
5、取证难、有效手段少
三、关于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涉及事业单位改革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执法车辆没有财政指标
(三)建议超限治理纳入市县政府考核绩效
(五)收费站稽查人员着装、持证不够规范的问题
(六)路政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四、关于航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执法监管范围与执法力量不匹配问题
(二)目前执法环境对航政执法工作的影响
(三)航道巡查经费保障不能满足航道里程巡查工作的要求
五、关于基层站所执法管理工作
(一)建制不全,盲区无法填补
(二)制度缺失,执法保障疲弱
(三)关于一线执法单元:T区交通运输综合所调研情况
(一)执法人员问题
1、人员结构失衡
2、是缺少各类专业人员
3、综合执法培训不足
(二)执法装备问题
2、信息化执法装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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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当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局领导在年初市直交通执法单位调研时强调,为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要认真梳理基层反映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以便找到共同解决问题对策的部署要求,现将此次
调研中集中普遍反映的相关困难和问题报告如下:
一、关于地方海事执法管理工作
(一)海事行政处罚难以实施到位问题。工作实践中感觉到,《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处罚基准设定未充分考虑到干支线航道、船舶类别、船舶吨位等因素的差异,处罚标准制定偏高,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条例》在“法律责任”这一章里,共有28条,罚款下限最低为1000元的有2条,罚款下限2000元的有2条,罚款下限5000元的有2条,其余罚款下限均在10000元以上。由于内河船舶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内河船舶普遍存在吨位小、缺陷多、效益低等问题,这些船舶不仅从事营运,往往也承担着家的功能,船民居家带口、以船为家的现象十分普遍。当船舶被查处停下来,船民能打“持久战”,并且许多船舶来自同一个地方,执法行为过于强硬,很容易引发_堵航事件,严重危及水上交通安全。
例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没收有关的证书或者证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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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风景旅游区5个,航运公司9家,该处从事现场一线执法仅有12人,执法力量非常薄弱,执法装备落后,无法满足面广量大的执法工作需要,而且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是参照
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新进人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录,而公务员考录对专业的要求又相对严格,符合与海事执法相关的专业设定数少,很难招到对口的人才。新招录的执法人员由于刚进入执法队伍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与法律培训,在进行执法、处理案件时必然会遇到困难,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疏漏。
(四)水上“查处分离”难以实施问题。“查处分离”难以实施的重点在于严格了执法程序,但增加了行政执法和相对人的成本。如何让相对人主动、自觉到案件处理中心接受行政处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试图借鉴道路交通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以下措施推进查处分离制度的实施:
1.实现海事现场执法、船舶检验、船员注册和船舶登记等系统数据共享,通过船舶检验年审督促船员办理未处理违法行为;
2.随着智慧海事工作的推进,非接触执法将逐渐代替海事现有的执法模式,建议进一步明确非现场执法取证的合法性;
3.在此基础上建设案件处理中心,开通网络缴纳罚款渠道,方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宜。
二、关于道路运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信用管理工作中如红黑名单制度、失信联合惩戒等方案和措施在运管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省厅关于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的3个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后,省厅运管局在“运政在线”系统中已经增加了“信用管理”子系统。我省各级运管机构依托运政在线系统对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管理。从我市情况看,目前工作开展情况不理想。部分单位的领导、业务科室仍没有认识到信用管理工作是实施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其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把信用管理工作贯穿于其行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在工作中把日常行业管理工作和信用管理工作割裂开来,不能及时将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中收集的信息及时归集到信用管理系统中,影响了信用管理作为事中事后重要监管手段的功能。
(二)当前道路运政一线执法现状分析。市运管处稽查科主要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运政稽查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运政执法的监督、稽查入贵的培训等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和执法统计工作;负责市经济开发区、市城南新区等区域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目前市运管处稽查科有正式编制人员(持有交通部执法证件)10名,借用在外2名,能正常上路执法的仅有6名。
1、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人员老化严重,年龄结构严重失衡。目前市运管处共有三个执法单元,持有执法证件可上路执法的只有6名人员。由于受编制限制,自从2011年通过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6名至今,仅增加过四名辅助执法人员,但因都没有执法证件,无法独立从事执法工作或无法从事执法的重要工作。
2、执法任务重,监管压力大。近两年,因参与 “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客运秩序监管、站场管理、快递实名制、扫黄打非、重要会议期间联勤联保、配合反恐等专项活动(从2017年5月23日进驻火车站停车场值守至今,一日三班,早6点至晚11点,全年无休),仅有的一线执法人员全部被安排在火车站停车场长期值守,无暇分身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中。目前因市区内环高架新建开通,已经有***市北线的客车经道内环高架,存在北线客车在市内内环高架违法上下客的行为,可能会进一步扰乱市区道路客运营运秩序。
3、普遍工作积极性差。一方面长期工作在一线,工作疲态明显。目前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中,除2011年招录的四名之外,其余执法人员年龄都在五十左右,已在一线执法岗位二十年左右,从未轮转到其他岗位。一方面因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大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干事情,积极性无法调动。
4、缺少激励机制。一方面一线执法人员政治待遇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工作人员职业自豪感严重缺失,工作实绩认同感较低。另一方面与市内其他执法机构相比,无任何外勤补助等经济待遇。目前公安、城管都有执法外勤补助,而交通系统长期没有一线执法补助,一线执法人员与其他科室内勤人员相比,承担的执法风险较大,但却没有相应的平衡机制,一线执法人员时常抱怨,态度消极,心态失衡。
5、取证难、有效手段少。由于法律规定存在条文性、稳定性、原则性等局限,有限的立法资源无法列举完美,无法穷尽规制领域复杂多变的的具体情况。在道路运输领域重点监管对象中,绝大多数非法营运车辆早已采取电招、网招等较隐蔽的形式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现行法规已无法应对开展有效执法。
三、关于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工作
(一)涉及事业单位改革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
目前部分公路职工存在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根据调查询问分析,归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由于目前正在进行的交通执法_改革的原因,大家不知道今后自己去哪,近期执法职能要上交,干不干与单位或自己关系不大;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国省道责任主体是省公路局和市公路处,公路站只负责县乡道,由于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部分公路站职工认为做了不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因此履行国省道工作积极性不高;3:市
财政局 ……(未完,全文共11464字,当前仅显示27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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