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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模式运行规范

发表时间:2018/10/3 16:28:18
目录/提纲:……
一、指导原则
二、实施范围
三、责任单位及工作职责
(一)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职责
(三)后台部门窗口工作职责
四、窗口设置
五、运行流程及标准规范
(一)线下大厅申报办事
(二)线上网上申报办事
(三)联办件办理流程
(四)上报件办理流程
(五)咨询服务标准要求
(六)政务服务专用章标准要求
六、监督管理考核
……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政务服务 模式运行规范》的通知

中心各窗口、各分中心:
现将《**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运行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在具体工作中认真遵照执行。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

**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运行规范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行“一窗式”“一门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乳政办发〔2017〕8号)和《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运行规范的通知》(威政服办〔2018〕22号)的要求,为统一规范我市“一窗式”综合受理窗口的运行,制定本规范。
一、指导原则
以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主线,全面推行“一窗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便民利企、高效运行”的原则,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要求,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建立完善综合受理窗口运行规范,全市一体化运行。
二、实施范围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非s_m政务服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确认数量、要件齐全后,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录入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转交后台部门窗口进行审查,由部门审批工作人员依法作出受理(不予受理、补齐补正)决定。当场能够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补齐补正决定的,由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交申请人;不能当场做出决定,由综合受理窗口打印《收件通知单》交申请人。
2.受理:对收件时不能当场做出决定的办件,由后台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最多2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齐补正)决定,由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相应文书交申请人。
3.材料移交:综合受理窗口应当将申请材料及时转交后台部门窗口,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实时传送,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分类整理、标注清单、装袋封章后移交,后台部门窗口核对后,在“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签收。交接规则如下:
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设窗口的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综合受理窗口应当将事项申报的纸质材料及时转交。下午4:00前接收的材料当天转交后台部门窗口,下午4: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2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转交后台部门窗口,并办理交接手续。
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不单设窗口,采用委托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件,综合受理窗口应当即时整理材料,通知审批部门前来领取材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电子材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传送。所有材料清单经审批部门核对后,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签收。当天不能移交的申请材料,要于每日下午5:30前入库保管,第2个工作日通知审批部门领取。审批部门因客观原因需要紧急调阅纸质材料的,可自行到综合受理窗口调阅,并办理交接手续。
4.审批决定:后台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事项,作出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照批文,统一转交综合受理窗口。
所有审批(审查)、决定、结果、制证及电子证照等各环节办理信息须全程在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上运行,使用部门独立业务系统办理的也要全部录入或交换至政务服务平台。
5.证件交接:事项办结当日,后台部门窗口要将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扫描上传至“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纸质件与《办理结果交接表》一并转交综合受理窗口。
综合受理窗口核对办理结果文书或事项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在“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签收,并填写《办理结果交接表》。经核对发现信息有误的,不予接收。能当场更正的,后台部门窗口应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后台部门窗口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更正后的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及 《办理结果交接表》转交综合受理窗口,并录入“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因信息错误或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而造成影响的,后台部门窗口应当向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发证时需收取有关材料的,后台部门窗口应在《办理结果交接表》上列明收取材料的名称和有关标准、要求,需要核验材料的,后台部门窗口可以委托综合受理窗口核验(包括通过查询系统核验),也可以自行前往现场核验收取。
6.证件发放:事项办理结果统一通过政务服务网、短信平台、电话、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后,根据申请人的自愿选择,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受理窗口领取证照批文,也可以选择邮政速递免费邮寄到家。
申请人选择到办事大厅自取的,综合受理窗口在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结果文书或证件,并要求申请人签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转交邮政速递公司邮寄送达。需要送达回执的,由邮政速递公司直接返回后台部门窗口。
办理结果或证件为电子版的,后台部门窗口应当将电子证照上传至“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并由综合受理窗口核对入库后通知申请人。
7.评价:申请人每次到办事大厅窗口办事,都可以在窗口现场通过评价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短信平台进行离台评价或投诉。
(二)线上网上申报办事
所有公布在“零跑腿”、“只跑一次”清单上和确定为在线预审以上网办等级的政务服务事项,都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乳山)提供网上申报服务。
在线上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登录政务服务网(含PC、手机客户端、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端口),经统一身份认证后,在全市统一的网上申报平台选择申请办理事项,根 ……(未完,全文共4570字,当前仅显示23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模式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