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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2018/11/24 16:12:52
目录/提纲:……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
二、深入调研,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土地方面
(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三)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中对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四)切实做好“绿盾2017”、“绿盾2018”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五)、扎实开展各级各类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
四、全面开展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及各类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1、关于“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问题
2、关于“严格矿产资源管理”的问题
3、关于“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的问题
4、关于“省级自然保护区‘廋身’问题突出”的问题
5、关于“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的问题
五、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推进情况
(一)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执行生态保护政策上打折扣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
某某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州整改办:
根据某某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预通知》(甘环督办发〔2018〕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督察内容,认真梳理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某某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职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局班子带头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领导讲话、批示等。牢固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工作目标高度耦合,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通过学习领会,进一步提升了局班子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并安排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的班子成员分管国土资源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指定科室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落实。
二是为确保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在国土资源工作中加以落实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源消耗保障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四是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严格依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要求,按照“出城入园、划行入市”的原则,坚决禁止对资源消耗高、能源消耗高、污染程度大及产能过剩行业进行供地,积极引导工业项目用地一律入驻园区,工业项目选址时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尽量少占用耕地,针对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过程中,对绿地率达不到相关行业标准的,不予供地。
(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以建设绿色矿山为目标,规划与环境保护相统筹,在第三轮《某某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某某州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等列为禁止开采区,按照“合理设置、方便群众、保障需求”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定采矿区域,设置采矿权,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矿业权集中整合,逐步去除高耗能和小散乱矿企,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一是报请州政府审定印发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把环评批复作为矿业权新设、延续的前置条件,对矿山企业无环评批复或环保设施不到位的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从依法准入、环评前置、规范设置、强化管理、严格执法、靠实责任、执纪问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采矿权出让、转让、延续、变更审查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县级政府同意后报州国土资源局备案,新设立矿山必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已有的矿山必须按照环评批复配备环保设施。三是通过动态巡查、矿产卫片执法,12336国土举报电话等有效手段,对非法开采行为从严从快依法处罚,扎实开展采矿权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以来,全州通过各类违法线索渠道发现和制止资源环境违法违规行为153件,立案查处122件,拆除104家,关停125家,行政罚没款129.71万元,查封扣押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85台(辆),移交司法机关9件,处理11人。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后,我局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关停拆除违法违规矿山企业86家,注销采矿许可证29个。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企业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全州矿产资源乱采滥挖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按照《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三)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中对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全州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制订了某某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了任务和完成时限。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根据《某某州“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某某州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涉及我局的任务,一是持续推进砖瓦窑行业综合整治,重点对兰郎公路沿线砖瓦窑厂进行清理整顿,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对造成污染的采矿企业和违规生产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拆除砖瓦窑厂109家,关停整顿168家,对全州所有环保设施不达标和未取得环保批文的砖瓦窑厂、砂石矿企业不得核发采矿许可证;二是加强非煤矿山扬尘防治,加强对非煤矿山开采、砂石料加工等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解决露天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粉尘污染问题;三是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对在建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冬季停工前对重点区域采取洒水封冻等措施。施工单位在工地醒目位置公示扬尘_措施、负责人、监管部门等信息。
水污染防治方面:根据《某某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临州府发【2016】59号)及《某某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我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水十条》规定的相关职能 ,十分重视对水资源的保护,防止水污染的发生。一是规划_,不在河道内设置采矿权和审批建设用地,防止由于采矿活动和建设活动造成水污染;二是环保前提,审批采矿权时将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的批复作为前提条件,凡是没有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复的,一律不审批采矿权;三是征收保证金,审批采矿权时足额收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督促矿山企业及时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消除由于矿产开采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水污染;四是严格用地审批,审批建设用地项目时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目录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项目不予审批;五是严格执法,每年都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水源地采砂、洗沙污水排放等进行关停整治,督促采矿企业配备环保设施,对无环保设施或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停产关闭。对具体承担的两项任务:地下水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和覆盖全州的地 ……(未完,全文共10878字,当前仅显示25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