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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围绕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发表时间:2019/5/6 11:35:09

关于围绕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根据责任分工,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围绕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等各方面的奖励政策,以及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
1.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2019年起,对纳入省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制造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对公布的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民营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2018年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费用补贴,同一企业获多项品牌或同一产品获多项品牌均按最高额补贴。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和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在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对每项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
5.加大“互联网+”融合发展投入力度,支持企业“上云”,在落实市“云服务券”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企业购买使用京东云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云费用前三年由区财政支付(2017—2019年)。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评为市级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在市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列入省级重点产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跨行业跨领域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区财政在省、市财政支持基础上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6.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省级遴选确定的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省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市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区财政优先安排资金给予支持。
7.大力推动创新中心、研究中心建设。对成功创建为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企业,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每家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对产业技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财政给予每家30万元补助。
8.鼓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超过 3 亿元、1 亿元以上且在我区纳入统计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分别给予 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或全国性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其配套投入在 100 万元以上,年缴纳营业税超过 5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6 万元;对主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年缴纳营业税超过 20 万 ……(未完,全文共1707字,当前仅显示10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围绕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