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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0/7/29 18:09:44
目录/提纲:……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3、**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由党政办负责管理,由分管领导和党政办统一调度
二、用车条件
(一)参加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
(二)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机要文件传递等有保密要求的公务
(三)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
(四)机关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工作、督查督导等
(五)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
(六)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的重要公务接待
(七)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外学习、开会,在承办单位没有统一组织车辆的前提下,可派车到飞机场接送
(八)中央、省、市、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可以使用车辆的情况
三、用车范围
四、审批程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需使用公务车辆时,由部门负责人报党政办,由党政办根据车辆出车情况和管理权限派车
(二)用车手续办理要求:
2、街道范围外用车必须办理用车审批手续方能派车
五、驾驶员管理
(一)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三)因公出差,驾驶员在驾驶时未经批准,不准他人代驾
(四)如遇特殊情况用车,用车人先电话报告党政办后,驾驶员可以出车,事后由用车人补报审批手续
六、车辆维修
(一)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党政办、纪工委、财政所派专人到车辆维修点询价后确定,每年更换一次维修地点
七、车辆费用
(一)燃油费: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公务卡结算)
(二)维修费:到定点修理厂维修,凭维修发票、……
**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县**街道工作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街道机关各部门,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应急保障用车管理,经党工委、办事处审议通过《**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县**街道工作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保障方式,进一步规范应急保障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应急公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1.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核定乡镇、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编制的通知》(*机管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用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客车等)的,原则上不使用公务用车,按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需使用公务车辆时,由部门负责人报党政办,由党政办根据车辆出车情况和管理权限派车。
(二)用车手续办理要求:
1.街道范围内用车管理方式由部门负责人以短信形式或打电话方式报告党政办主任,经审批同意后,党政办经办人使用自贡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派车,不办理用车审批手续。
2.街道范围外用车必须办理用车审批手续方能派车。
(三)驾驶员必须按照审批手续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路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的,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
五、驾驶员管理
(一)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二)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爱护车辆,使车辆随时保持清洁完好状态;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行车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做到安全行车;严禁疲劳行车、酒后开车、带病行车、超速行车,对违章违规开车造成安全事故和违章罚款的,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三)因公出差,驾驶员在驾驶时未经批准,不准他人代驾。
(四)如遇特殊情况用车,用车人先电话报告党政办后,驾驶员可以出车,事后由用车人补报审批手续。
(五)驾驶员应承担到县上各部门领取紧急资料和报送急件资料的任务;未出车时,驾驶员不能离开办公区域,协助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同时车辆必须停入车库,做到安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公车损坏和被盗,驾驶员负主要责任。
六、车辆维修
(一)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党政办、纪工委、财政所派专人到车辆维修点询价后确定,每年更换一次维修地点。
(二)建立维修保养制度,按照行驶10000公里的正常二级保养,40000公里的轮胎更换,并及时安排维修,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三)维修车辆的申报程序:如车辆出现驾驶员不能检修的情形,由驾驶员向党政办报告维修方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安排送厂维修,驾驶员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车辆外出途中急需修理的,驾驶员必须事先向党政办,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同意后按审定的项目到当地专门的维修厂家维修,随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单。
七、车辆费用
(一)燃油费: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公务卡结算)。因工作需要市外出差可在中途加油,凭实际加油发票经用车人签字和《公务车县外使用审批单》手续,按街道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二)维修费:到定点修理厂维修,凭维修发票、《车辆维修审批单》按街道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外地维修,凭维修发票经用车人签字,按街道财务管理规定报销。
(三)保险费:由政府采购后,到指定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转账结算)。
(四)过路费:凭过路费发票汇总报销(ETC发票)。
(五)洗车、打蜡费:打蜡每月1次,洗车每月控制在10次以内(用现金结算)。
(六)驾驶员违章违规驾驶车辆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不得报销。其他原因造成的,酌情处理。
(七)车辆费用必须按程序报销,未经同意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财务人员未按要求审核,支付的车辆费用由财务人员自行负责。
(八)实行预算的事业部门、垂管部门需县外用车,在政府机关公务车没有安排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油费、过路费在单位自 ……(未完,全文共2888字,当前仅显示18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街道应急保障用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