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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

发表时间:2020/8/4 16:31:02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_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_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区级_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____思想作为主要内容,每次学习都要安排领导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要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研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会上,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有“辣味”,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会后,要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日活动,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党日当天党员领导干部要按规定自觉足额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党课制度,每年至少在所在党支部或基层联系点给党员上1次党课。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坦诚相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十条 党支部(党小组)开展_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准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 ……(未完,全文共1300字,当前仅显示8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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