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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0/9/3 15:30:14
目录/提纲:……
一、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总体情况
(一)党委政府重视
(二)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三)经营服务领域加快拓展
一是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初步形成
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三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
五是重点项目加快实施
(四)基层基础逐步夯实
(五)联合社治理_机制有所创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一)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部门合力没有真正形成
一是党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四是部门合力没有真正形成,缺乏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综合改革进展失衡
(三)落实政策不到位,重点难点突破不大
一是资金支持严重不足
二是统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不够
三是各级供销社职能仍不清晰
四是供销社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在部分县区仍存在障碍等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高位推动
(二)强化部门责任,真正形成改革合力
(三)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堵漏洞接短板
(四)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攻难关求突破
(五)加强督导考核
……
关于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发〔**〕11号、辽委发〔**〕5号、朝委发〔**〕24文件确定的改革目标,对标重点工作任务建台账、找差距,强措施、补短板,抓督导、促落实,确保改革成效,迎接国、省检查验收,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以来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结合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调研督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总体情况
(一)党委政府重视。中发11号、辽委发5号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印发了《_**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朝委发〔**〕24号),对全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出了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及推进措施。截至2017年9月,全市7个县(市)区《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均已出台,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部门,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供销承办、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县被确定为全省县级供销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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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初步建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有所提高;基层组织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先后争创_供销总社标杆基层社4个、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_供销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2个,省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6个,省级示范庄稼医院1个;评选市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1个,县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5个,“四社创建”示范带动作用比较明显。
(五)联合社治理_机制有所创新。自上而下的工作考核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工作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双线运行”_初步形成;社有企业加快转型,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一)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部门合力没有真正形成。一是党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在县级未得到应有重视,有的县区只是出台了文件,但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配套政策,推动改革无实际措施 ,基本停留于会议表表态,问题没能解决;二是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除**县、**县外,其他地方基本没有召开过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无议事规则、例会制度,没有专门研究过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三是乡镇党委政府的责任悬空,多数乡镇处于无人分管状态;四是部门合力没有真正形成,缺乏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上热、中温、下冷”和供销社“唱独角戏”现象比较普遍。
(二)综合改革进展失衡。县区间差异较大,各项重点任务完成参差不齐。总体上看:**县一枝独秀,****紧随其后,****短板突出,****相对落后。**县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速度较快,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比较均衡,基层社涉农乡镇覆盖率达到了125%,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为87.4%。但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后仍以出租、承包为主,与农民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合作经济属性不明显。龙头企业培育不足与主导产业结合不够,缺少项目支撑。**县基层社改造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投入大、工作实,改造后基层社经营服务内容比较充实,发挥作用也比较明显。从面上看,基层社覆盖率达到了117.8%,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到了104%。但整体改造进展不快,绝大多数基层社为长租形式,未能得到及时改造,虽能发挥一定作用,但作用不突出,仍有部分闲置资产没有有效盘活,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还没有全面完成;**县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有亮点,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基层社覆盖率达到123%,但基层社改造不快,资产闲置情况还比较突出,无资产无经营基层社还有7处;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达到101%,也以承包、出租为主;**市村社共建、两社融合发展迅速,基层社覆盖率达到96.3%,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为46%,但基层社大多为开放办社嫁接而来,供销社有股权的只有1个,缺乏实际控制力,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农村综合服务社缺口较大;**市社有企业具有一定实力,花卉市场、**菜业带动力较强,但基层组织体系恢复不快,虽然从平台数据看,基层社覆盖率为108%,但多为空壳社,27个基层社为无资产无经营无服务的“三无”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为54.7%,缺口较大;**区基层社覆盖率为83%,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率为5.8%,60%基层社为无资产无经营,40%为有资产无经营,现有基层社没有得到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差距很大;**区基层社覆盖率为25%,农村综合服务社为0,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差距巨大。
(三)落实政策不到位,重点难点突破不大。一是资金支持严重不足。截止目前,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得到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只有**县、**县和**市,其中**县320万元、**县322万元、**市55.4万元,其他县区无资金落实。市县财政资金支持不足,在重大涉农项目安排中供销社参与度不高,没有同级财政资金注入,无法形成各级供销社股权,向上争取国家“新网工程”股权投资就没有依托;二是统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支持不够。截止目前,供销社系统农行债务本息全部化解的只有**市,部分化解的有**市、**县、**县、**县、**区,0化解的是**区。全市供销社农行债务本息未化解存量为36425.14万元,拖欠职工敏感性债务存量为26788.9万元。**区供销社整体未参公问题、**区社未设置监事会问题仍未解决;三是各级供销社职能仍不清晰。按照建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求,各级农合联组织应与同级供销社合署办公,在我市没有得到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只赋予供销社任务,没有赋予项目评审权限;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与农业农村部门没有建立互认机制;四是供销社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在部分县区仍存在障碍等。
三、下步工作建议
今年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收官之年,从各地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综合改革阶段 ……(未完,全文共4935字,当前仅显示24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