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的现状
一是整合国企资源,加快转型改革
二是加强资本监管,严控运营风险
三是强化资产管理,确保保值增值
一是国有企业监管_机制不够完善
二是债务负担重,融资能力不强
三是市场化程度低,内生动力不足
四是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缺乏
二、人大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人大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
(二)国资国企监督仍偏重于程序性为主
(三)审查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深度不够
(四)人大监督国资国企的力量相对薄弱
三、加强人大对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的思路对策
(一)强化对国资国企监督的思想认识
(二)准确把握人大监督国有企业的重点和方向
(三)进一步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
(四)注重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五)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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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的研究报告
近年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国人大据此相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推进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国有资产尤其是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有企业负有不容推卸的监督责任,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现结合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现状,就地方人大国有企业资产监督作些探讨。
一、我区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区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着力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实体化转型,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国有企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一是整合国企资源,加快转型改革。结合开发园区管理_改革,新组建成立东城集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6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位,资产布局、配置合理性把握不够精准,存在重资金管理、轻投资效益现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代管的国有企业尚未纳入全区国资系统监管平台。部分园区国有企业出资人变更频繁,企业信息不够完整透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未能涵盖全部国有企业,且预算总量偏小。二是债务负担重,融资能力不强。全区国有企业整体负债水平长期居高不下,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而化解政府债务的资金渠道单一,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益,来源十分有限,运行压力较大。 部分企业持续融资能力严重弱化,经营性融资能力不强,融资成本仍处于高位水平,难以满足持续建设和发展需要。三是市场化程度低,内生动力不足。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经营性的有效优质资产比重较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素质、能力、作用不强,经营性业务增长不快,资本盈利水平较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仅为1.42%,国有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四是企业管理和专业人才缺乏。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岗相适程度不高,关键岗位缺乏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在薪酬分配、绩效考评、选人用人方面尚未形成科学考核、人才担当作为、创业创新的有效机制与良好环境。
二、人大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市、区委相关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加大对国资国企监督力度,及时将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履职议题,每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以及相关专项报告,定期对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开展
调研调查,组织区人大财经委、专家组、专业代表对国资国企开展年度预决算审查,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相关监督工作机制,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但从工作实践看,人大对国有企业全面监督工作才刚刚起步,还有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问题和不足。
(一)对人大加强国资国企监督的认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有些企业对人大监督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的监督,认为人大监督其工作是“找麻烦”、“挑刺”,甚至认为人大监督会削弱党的领导,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致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难以深入开展监督工作。同时,有的人大代表甚至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意识不强,认为人大监督仅仅是走过场,缺乏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有的顾虑加强企业监管会影响与政府的关系,因而在对国资国企监督工作中不敢动真碰硬,影响了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使监督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二)国资国企监督仍偏重于程序性为主。无论是对国有资产还是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只注重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往往只是过一道法定审议程序,满足于政府定期报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而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各种指标运营、政府投资项目与负债情况是否科学合理等等,常因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处置措施而泛泛略过,致使人代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常委会审议国资国企专项报告时,只能获取较为粗略的信息,代表和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比较低。社会公众了解国资国企体量、资金投向以及管理绩效等情况的渠道较少,人大监督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审查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深度不够。实际工作中,人大对国资国企审议审查、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运用较广泛,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基本都用提意见建议的方法来督促解决 ……(未完,全文共5260字,当前仅显示184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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