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监测对象
1、识别程序
2、风险消除标注程序(2022年2月份)
二、小额信贷政策
三、危房改造政策有哪些补助?
1、补助对象
2、资金来源
3、改造面积
四、教育帮扶
1、义务教育有保障
五、健康帮扶
2、医疗救助标准
六、“防贫保”综合保险如何享受?
1、参保对象
2、保险险种
3、保障水平
4、实施期限
5、保费来源
七、兜底保障
1、低保
3、特困供养
八、就业帮扶
1、公益岗位开发流程
2、省外务工交通补助
3、乡村公益性岗位
4、就业技能培训
九、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奖补
……
驻村应知应会
一、监测对象。确定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7900元(每年综合相关因素进行调整)为监测范围,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种类型。
1.识别程序。(1)2022年5月后的新程序(简化村民小组评议、时间紧凑):①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书。②入户核查(申请后2日内),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农户确认签字。③民主评议。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扩大会议中任何一种方式,申请农户所在村民小组的小组长、所在网格的网格员必须参加。④村内公示(5天)和数据比对。⑤乡(镇)审核,填写《监测对象认定乡(镇)核查表》,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
乡村振兴部门审定。乡(镇)审核在3日内完成。⑥县级审定公告(3日内完成),县级审定公告。⑦系统录入标注。⑧监测帮扶。
2.风险消除标注程序(2022年2月份)。(1)村“两委”研究提出名单。(2)村级评议。(3)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4)乡(镇)审核。(5)县级备案公告。(6)系统标注,填写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二、小额信贷政策。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建档立卡的监测对象。可贷5万元(含)以下(有还款能力的可追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对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
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以上身份交叉的资助对象,按资助比例最高身份给予资助)。
2.医疗救助标准。(1)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特困人员救助比例为8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为75%;(2)返贫致贫人口救助起付线为1500元,救助比例为70%;(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人口救助起付线为3000元,救助比例为60%;(4)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线为10000元,救助比例为50%;(5)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年度救助限额为5万元。
六、“防贫保”综合保险如何享受?
1.参保对象。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自主自愿参保。每年根据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定期动态调整监测帮扶对象。
2.保险险种。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以上3项为必选项目)+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其中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与我县目前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
3.保障水平。“防贫保”综合保险年各险种保费标准和保障水平: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保险金额5万元。健康保险50元/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参保对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起赔线5000元/人后分档分比例再次给予报销,其中:报销比例为扣除起付线后的个人自付合规费用,0-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60%,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70%,10-2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报销80%,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保险金额5万元。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保险金额1万元。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保险金额3万元。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保险金额0.4万元。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保险金额0.5万元。各险种的具体单位保险金额、理赔标准以及保险责任等,按保险机构向银保监报备的保险条款执行,并在承保合同(保单)中详细载明。
4.实施期限。自2021年起,“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在全县实现全覆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21年-2025年底。
5.保费来源。保费由
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综合保险必选项目的,财政对脱贫户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贴,对监测帮扶对象等按照90%的比例予以补贴;购买自选项目在30元(含)以内的,财政按上述比例予以补贴,超过30元的部分,由农户全额承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多渠道解决。
七、兜底保障。
1.低保。城镇低保保障线由之前的671元/人,提高到725元/人,农村低保保障线由之前的671元/人,提高到708元/人。(1)A类:480元/月/人,从2022年7月1日执行,原标准450元/月/人;(2)B类:380元/月/人,从2022年7月1日执行,原标准360元/月/人;(3)C类:330元/月/人,从2022年7月1日执行,原标准310元/月/人。若享受低保的对象为一、二级重度残疾或重病或三级精神病、智力残疾均提标30%;三、四级残疾、60周岁老年人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均提标20%。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
2.(1)残补一、二级生活补贴70元/月/人,护理补贴70元/月/人,(脱贫户和低保户三级和四级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补贴,原来一个月35元一年420元)三、四级生活补贴60元/月/人。(2)一户双残或者多残月生活补助200元,全年补助2400元。(3)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一年1000元(“残补”或“精补”),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及以上残联审核,应予纳入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其相关申请、审批证明等资料应专项收集管理。
3.特困供养。(1)五保类。2022年7月1日后,①农村分散供养650元/月/人,年补助7800元,之前为590元/月/人。②农村集中供养五保760元/月/人,年补助9120元,之前为740元/月/人。③城镇特困供养990元/月/人,年补助11880元,原标准900元/月/人。④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标准分别为750、450、60元,原标准400、200、0。⑤分散 ……(未完,全文共4971字,当前仅显示25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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