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2023年度脱贫人口增收情况
二、2023年度脱贫人口收入分析
(一)收入低于10000元30户
(二)收入“不增反降”112户
(三)收入连续下降14户
(四)收入下降原因分析
三、2024年度脱贫人口增收情况
(一)定期开展调度研判
(二)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
(三)建好“两类_”台账
(四)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五)着力巩固脱贫成果
(六)抓实系统数据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突出产业发展关键,增加经营性收入
(二)扭住就业增收重点,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紧盯资产收益要素,增加财产性收入
(四)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增加转移性收入
(五)抓实收入调度统计,提升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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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脱贫群众增收情况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脱贫群众增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脱贫人口增收情况
6月27日,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视频会议通报,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5.9%,2023年收入“不增反降”有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8.1%的脱贫人口(16.28 万户46.17万人)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2023年,全县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5.2%,分别低于全省15.9%、全州16.9%的平均水平;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脱贫人口30户76人、占比1.39%,分别低于全省(8.1%)、全州(4.4%)平均水平6.71、3.01个百分点;脱贫人口收入“不增反降”112户337人、占比6.17%,高于全国(1.5%)、全省(2.8%)、全州(4.6%)平均水平4.67、3.37、1.57个百分点;脱贫人口收入连续两年下降14户37人,占比0.68%。
二、2023年度脱贫人口收入分析
(一)收入低于10000元30户。人均纯收入层面,最低收入为8480元,没有低于8100元的户。四项收入结构层面,工资性收入为0的有15户,占比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8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工人数和务工时间减少;务工就业稳定性较差,返乡回流增多;涉农项目建设使用本地脱贫劳动力不足。转移性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为个别低保取消,补助标准降低,一次性补助减少等影响。财产性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为个别村集体经济分红资金未兑现,其他一次性补偿减少。生产经营性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为个别农户未进行种养生产或种养生产减少,部分农产品销售滞销,到户产业支持力度不够,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效果不好。综合分析,“两类_”【即:收入低于10000元30户,收入下降的户(含不增反降的户、连续下降的户)】四项收入结构中占70%比例的工资性收入下降为主要原因,其次是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和减少,再次是个别脱贫人口政策性补助取消、转移性收入下降。
三、2024年度脱贫人口增收情况
(一)定期开展调度研判。建立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定期研判调度制度,实行“月调度、季统计”机制,4月、6月县委农办例会对增收情况进行调度安排,5月、6月分别对脱贫人口收入情况进行统计测算并研判。截至6月底,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351.52元(其中:工资性收入7970.6元、占64.53%,生产经营性净收入2490.19元、占20.16%,转移性收入1621.29元、占13.13%,财产性收入269.44元、占2.18%),按照增幅15%(19725.95元)目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2.61%。其中:**乡15886.49元、**镇14492元、**乡14052元、**乡13588.9元、**镇12584元、**镇12543.7元、**乡11790.1元、**镇11160.7元、**镇10789.3元、**乡8316.89元、**乡8240.1元、**乡8196.5元。
(二)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聚焦“8100元”监测标准,落实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从严执行“巡村包户”九条措施,2024年核实风险信息377条,2户因大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纳入监测对象,有效防止“漏测失帮”和“体外循环”。加强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落实精准帮扶和风险消除机制,对未消除风险7户监测对象定时研判。按照“进村进户”群众工作调整“一对一”联系县级领导,31户监测对象按照40项帮扶措施落实一户一策,有效筑牢防返贫底线。
(三)建好“两类_”台账。对2023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30户76人、收入“不增反降”112户337人、收入连续两年下降14户37人,逐户建立“两类_”台账,逐户分析收入下降原因,逐户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进行台账式销号管理,对有劳动力的落实至少1项开发式帮扶措施,确保年度实现“两类_”动态清零,2024年收入增长。
(四)促进脱贫人口增收。紧盯脱贫人口增收“两个高于”【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本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和“一低一高”【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下降人数的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目标,印发《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的通知》和年度工作要点,着力提升工资性、生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落实小额信贷新增贷款95.66万元、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668万元用于发展生产,推进2个中省
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和10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涉农项目用工等“五个一批”促进脱贫劳动力务工2505人,完成率99.01%,发放创业、稳岗、交通补贴63人次36.05万元,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880余万元,消费帮扶1470万元。
(五)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扎实开展“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夯基强本”行动,细化三类14项排查重点,完成12个乡镇100个村15300户农户全覆盖排查,每月开展走访排查,持续补短夯基强本。持续落实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等政策,巩固教育医疗帮扶成果。健全农住房动态监测机制,将符合条件的5户危房户纳入2024年度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落实资金700万元实施农村供水提升工程,动态清零农村供水风险和隐患。
(六)抓实系统数据管理 ……(未完,全文共4329字,当前仅显示228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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