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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7/15 18:39:15
目录/提纲:……
(一)差旅费支出管理
4、多名人员同时出差的,按要求填写同一报账单,不得分开填报
(二)会议费支出管理
1、会议费支出严格按照《**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四)培训费支出管理
1、培训费支出严格按照《**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补助管理
一要求,给予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货物类及服务类采购管理
(七)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
2、机关党组织要按有关管理规定统筹使用好党组织活动经费
3、报销机关党建活动支出时,需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活动或工作方案等
(八)机关工会经费管理
3、报销工会各项支出时,需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活动或工作方案等
(九)借款管理
(二)办公室财务会计岗位人员对票据要素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性进行审核,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核实确认
(三)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
(一)票据范围是指支票、本票、汇票、发票、收款收据等专用凭证,票据管理岗位责任人为出纳员
(二)票据须设立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保证存放安全,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设立票据分类登记簿,分类登记各种票据的购领、保管和使用情况,并定期检查实际使用情况与登记情况是否相符
(四)票据的使用:
1、由出纳员或指定的专职会计人员办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预决算管理
第一条 编制机关预决算报表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县财政局规定的预算决算编制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经局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对外公开本部门财务预决算。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二条 收入管理。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的经费,主要包括预算内财政拨入资金、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条 支出管理。支出是为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包括基本支出、专项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严格管理。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第四条 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第五条 银行存款管理。机关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在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严格按照规定的核算范围使用银行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单位银行账户。财务人员要按照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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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文件及正规发票。
(五)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补助管理。
1.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人社〔2019〕23号)执行。
2.鼓励干部带薪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当年内不能或未全部安排年休假的,按县上统一要求,给予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干部职工加(值)班天数由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定,并全局公示。
因工作需要,城管大队执法辅助人员再法定节假日加(值)班的,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补助。
(六)货物类及服务类采购管理。
1.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县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2.货物类、服务类采购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如需进行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应事先报局办公室,并填写内部《采购申报表》或提出采购申请报告,按程序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4.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须在北川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竞价或委托集中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由办公室编制上报采购预算和采购方案,根据采购金额的大小,报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实施。
5.报销货物类及服务类支出时,需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采购物品清单、内部《采购申报表》或采购申请报告、相关合同或协议、验收单等。
(七)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
1.按照《**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列入部门(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2.机关党组织要按有关管理规定统筹使用好党组织活动经费。
3.报销机关党建活动支出时,需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活动或工作方案等。
(八)机关工会经费管理。
1.机关工会经费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机关工会委员会要按有关管理规定统筹使用好工会经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三重一大”管理要求向局党组报告。
3.报销工会各项支出时,需提供有效的正式发票、活动或工作方案等。
(九)借款管理。
1.机关原则上不得借支现金,需提前预支费用的,一般应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确需借支现金的,由借支人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初核,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填写《领款单》,附领导签批文稿,到财务处借支。
2.借支人员应在支出事项发生后及时报销或及时还款,财务人员应积极履行督促提醒责任。
第七条 报销审批程序
(一)经办人须正确填写统一的报销单,注明开支事由,并附上有效的相关原始凭证,由各股室(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财务人员)审核。
(二)办公室财务会计岗位人员对票据要素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性进行审核,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核实确认。对手续不完整、标准不合规的,有权要求予以完善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可靠的原始单据有权拒绝报销。
(三)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2万元及以上的一般性支出事项,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局长审批。
第八条 因公产生的1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原则上以转账方式公对公结算,无对公账户的需对方单位提供公函说明,方可转账。提倡使用公务卡结算,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销时应附POS单据。因特殊情况对方单位无法通过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经办人报账时须在发票上注明现金支出原因。

第五章 票据和印章管理
第九条 票据管理。
(一)票据范围是指支票、本票、汇票、发票、收款收据等专用凭证,票据管理岗位责任人为出纳员。
(二)票据须设立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保证存放安全,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设立票据分类登记簿,分类登记各种票据的购领、保管和使用情况,并定期检查实际使用情况与登记情况是否相符。
(四)票据的使用:
1.由出纳员或指定的专职会计人员办理。
2.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具票据,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活动,虚开票据。
3.开具票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和挖补,如需复写的,全部联次需一次复写,内容完全一致。
4.开具票据如因填错或其他原因作废时,应逐联加盖“作废”章或书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并及时归还购买 ……(未完,全文共5005字,当前仅显示23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