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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24/12/20 16:06:41
目录/提纲:……
一、当前消防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关系
(二)消防监督检查是消防救援机构的神圣职责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和相关要求
二、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顶层设计需要完善
(二)监管模式需要优化
(三)统筹组织不够到位
(四)监督质效需要提升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明确分级监管模式
(二)完善监督检查程序
一是做好分析研判和组织工作
二是做好检查前准备
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严格规范监督执法
(三)优化监督检查方式
(四)提升监督管理质效
一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是约谈警示
三是信用监管
四是挂牌督办
五是挂钩指导
六是量化考评
……
关于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4年1月24日,江西新余一商住综合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近期,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江西省3名中管干部被问责,另有55名公职人员被江西省纪委追责问责。本人结合此起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消防工作实际,对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当前消防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关系
监督管理包含监督和管理两层含义。所谓监督,就是检查、执法直至实施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属性强。所谓管理,除了监督,还包括开会、培训、约谈、督办、行政指导、技术服务、做群众工作等各种方式和手段,综合性强。
消防监督检查是消防监督管理的一个起点、一种手段,消防监督检查到位,只是消防监督管理的基础。当然,消防监督检查也是消防监督管理的关键一环,作为消防监督人员,要抓好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必须首先履行好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二)消防监督检查是消防救援机构的神圣职责
中央10号文件和中编办均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也规定了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和相关要求
1.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90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动以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开展监督抽查。
二、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顶层设计需要完善
江西新余“1·24”事故中,博弈教育和聚馨源宾馆两个单位均存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逃生演练等问题。
《消防法》中关于单位职责的相关规定主要在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要求比较宏观,内容相对简单,对于单位未组织培训教育、未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或未开展演练等责任落实方面,并未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对比《安全生产法》来看,其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等违法行为,均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二)监管模式需要优化
江西新余“1·24”事故中,涉事房主擅自改变地下一层使用功能,多次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出租;未组织对消火栓管网无水等长期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未及时组织拆除防盗网、广告牌。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还指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部署、轻落实,牵头部门作用发挥不明显,其他部门不支持不配合,很多工作不仅没有落实到基层,甚至在中间环节就已经断档。
火灾防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也是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趋势。从这起火灾事故以及各地工作实际情况来看,以往“单一监管”、“保姆式”的监管理念和做法短时间内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消防救援部门需要更好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推动火灾防控工作加快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统筹组织不够到位
国务院调查组指出,2017年以来,江西省针对多业态多功能合用场所、“九小场所”、防盗窗(防盗网)等部署了30次各类专项整治,但“九小场所”长期以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拆除防盗窗(防盗网)行动也是敷衍了事、走过场。
结合**市火灾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来看,2024年以来,全市以“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先后组织开展了居民住宅小区、“三合一”、畅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老旧市场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发动了行业部门、基层镇街,整治了一大片火灾风险隐患。但由于当前人少事多的瓶颈性问题制约,基层一线监督员面对各项任务应接不暇、力不从心,导致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跟踪指导不够,一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未能完全落实落地。另外,一些监督员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时,往往满足于完成任务,没有结合当前开展的畅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等专项整治,对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监督质效需要提升
根据江西省《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现场检查标准》相关规定,实施现场检查应根据被检查单位的建筑数量、高度、层数、使用性质和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合理确定检查的建筑、楼层、部位、项目及数量等,对于单位场所设在建筑局部的,还应当检查与其关联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灭火救援等技术条件。而2017年以来,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佳乐苑综合楼内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累计达40次,但是从未对其地下一层开展过检查,也居然没有发现防火分隔缺失的问题,对综合楼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时,未检查与其关联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技术条件,以致相关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和整改。同样的问题风险,在我省、我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也或多或少存在。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一)明确分级监管模式
目前的监督检查对象涉及各行各业、单位面广量大,与当前的监督检查力量严重不匹配。消防监督检查应当突出重点,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公共娱乐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重点监管,规模较小的小场所、小单位由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所有单位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库。
近年来,按照总队关于分级监管方面的部署安排,**市消委会、各市(区)政府分别发文明确了市、市(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确保做到基层社会单位消防监管“消除空白点”。2024年,**支队推动各市(区)政府发文公示乡镇(街道)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场所)名单,并主动沟通协调“12345”平台,在分配举报投诉核查时按照分级监管的标准,直接将涉及乡镇(街道)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场所)的举报投诉派单到相关乡镇(街道)核查处理。
(二)完善监督检查程序
一是做好分析研判和组织工作。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集中分析研判,合理安排抽查任务,调整检查人员分组,用好具备执法资格的消防文员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近期,总队起草了《**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未完,全文共4837字,当前仅显示25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当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