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政治危害性”——解决“为何要纠”的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
二是这是护航“十四五”收官的迫切需要
三是这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纠治统计造假突出问题——解决“纠什么、怎么纠”的路径方法问题
(一)紧盯“数据源头”,严查“造假之手”
(二)聚焦“审核上报”,斩断“造假链条”
(三)深化“系统治理”,铲除“造假土壤”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三是完善统计信用体系
三、压实政治责任,确保专项纠治取得“实效长效”——解决“谁来抓、抓不好怎么办”的责任落实问题
一要拧紧“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震慑效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
三要注重“源头治理”,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
在全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专项纠治动员部署会,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县在“十四五”规划收官攻坚关键节点,以严明纪律护航数据真实、以作风攻坚保障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2025年是全面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统计数据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科学决策的“参谋部”、检验成效的“度量衡”,其真实性直接关系政绩考核的客观性、政策制定的精准性、群众获得感的真实性。但从近期省市统计督查、县委巡察和日常监督情况看,我县统计领域仍存在“松劲歇脚”“死灰复燃”迹象:有的乡镇为追求“增速好看”,在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产值等指标上“动手脚”;有的部门“以数谋私”,通过虚增企业营收套取政策补贴;个别干部甚至把统计造假当成“潜规则”,认为“不造假就吃亏”。这些问题,暴露出我们在统计监督、作风建设上还存在短板,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纠治。
刚才,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县统计局解读了《全县统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7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码”的考核压力,最终催生了“数据注水”的歪风。近年来,我县查处的**镇原镇长王某、县发改委原科长李某等人,都是从“美化数据”开始,逐步滑向腐败深渊。这说明:统计造假是作风问题的“温床”,纠治统计造假就是深化作风建设的“突破口”。
二、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纠治统计造假突出问题——解决“纠什么、怎么纠”的路径方法问题
专项纠治不能“大水漫灌”,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聚焦“数据生成—审核上报—使用反馈”全链条,深挖彻查统计造假“七寸”。
(一)紧盯“数据源头”,严查“造假之手”
数据造假往往始于源头采集环节。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排查统计数据“注水”问题。
一是严查企业端“虚报瞒报”。聚焦规上工业、限上商贸、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行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税务数据比对、用电量核实等方式,核查企业产值、营收、利润等核心指标真实性。对连续3年数据异常波动、税表与统计报表差异超过20%的企业,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今年要完成对全县**家“四上企业”的全覆盖核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严查部门端“代填代报”。重点整治统计部门以外业务主管部门“越俎代庖”问题:比如,有的乡镇为完成任务,直接给企业“下指标”“定数据”;有的部门将统计报表“打包”交给村(社区)干部代填,导致数据失真。要对县发改、工信、住建、农业
农村等8个重点部门开展专项审计,重点看是否存在“代填代报”“指令性报送”等行为。
三是严查基层端“闭门造车”。村(社区)是数据采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造假易发多发环节。要抽查**个村(社区)的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基础数据,核对农户台账、土地确权信息、人口户籍系统,对“拍脑袋”填报、“凑整数”上报的行为严肃追责。**镇**村去年因虚报粮食播种面积被查处,就是基层数据失真的典型案例。
(二)聚焦“审核上报”,斩断“造假链条”
数据审核是防止“带病数据”上行的关键环节。要紧盯“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压实审核责任。
一是严查“走过场式”审核。有的统计人员对上报数据“只看数字不看账”“只签名字不核实”,甚至与企业“合谋”造假。要调阅全县**个乡镇(街道)、**个部门的统计审核台账,检查是否存在“未实地核查就签字”“明知数据异常仍通过”等问题。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数据失实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也倒查分管领导责任。
二是严查“利益输送式”放水。少数干部把统计数据当作“寻租工具”,通过为企业虚增数据换取好处。要建立“统计数据异常—干部廉政档案”关联分析机制,对数据造假企业集中的区域、行业,同步核查相关干部与企业主的交往情况。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对**个统计数据异常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
三是严查“数字政绩式”考核。有的地方把统计数据与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导致“逼良为娼”。要清理规范各类考核指标,取消“唯数据论”的不合理考核,推行“数据+实地+群众评价”的综合考核体系。对因考核导向问题诱发造假的,要严肃追究考核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责任。
(三)深化“系统治理”,铲除“造假土壤”
统计造假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
一是健全数据质量追溯机制。推行统计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从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到发布,每个环节都要留痕、可追溯。建立“数据异常预警平台”,对波动异常、逻辑矛盾的数据自动报警,实现“早发 ……(未完,全文共3974字,当前仅显示20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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