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场所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执法规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制度,是保证劳教场所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劳教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干警廉洁自律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劳教场所执法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几年来,我所认真严格地实行了这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简要
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完善执法活动的各项办事规定,公告明示执法活动的办事条件和程序。几年来,我所严格按照部令和省局的有关执法规定,办理劳教人员奖惩、请假等事宜,并结合本所实际制定了《劳教人员日常奖惩考核实施细则》、《班组长、民管会选用规定》、《关于劳教勤杂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项实施细则或规定,使我所执法工作有了制度作保证。为让执法对象劳教人员能较清楚了解以上有关执法规定,并接受劳教人员亲属和社会有关人士对我所执法活动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3220字,当前仅显示16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劳教所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