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十九世纪后期由汉斯立克树起了一面反对情感论音乐美学的旗帜以来,欧洲音乐论坛便逐渐形成了情感音乐美学与自律论音乐美学分庭抗礼的局面。当二十世纪来临之际,这种局面从理论探讨_到音乐实践领域,许多作曲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两个对立阵营中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并将各自的美学观念体现在他们的音乐创作之中。表现主义音乐和新古典主义音乐是二十世纪上半叶同时并存的两支影响最大的音乐风格流派,这两个流派的作曲家在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上存在着重大的分歧,而这些分歧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情感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这两种不同的音乐美学观念在创作实践领域中的反映。其中,表现主义音乐的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体现着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基本观念。而新古典主义音乐则是将自律论音乐美学当作其理论上的指导原则。
表现主义是二十世纪初期出现的_现代艺术流派,这个流派在美术、诗歌、戏剧和音乐艺术中都有着较强的影响。表现主义强调艺术表现的对象是人的主体情感,否定现实世界及其客观性在艺术中的价值。只要稍加比较,我们就不难看出这种艺术主张与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有着相当密切的“血缘关系”。然而,表现主义毕竟是一种不同于浪漫主义的现代美学观念,其不同之处首先体现为:浪漫主义的情感表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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