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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反思

发表时间:2006/7/15 15:54:08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反思
  各级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但是如何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由此,笔者对现有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谈一些粗浅看法,是与大家商榷。
  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现存的几种模式
  在现阶段,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各地检察机关的作法亦不一,总的来说,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模式而存在。
  1、大预防机制。所谓大预防机制,主要是检察机关通过向党委汇报,由党委的牵头,形成一个以同级党委首脑为组长(主任),纪委书记、人大副主任、检察长为副组长(副主任),若干同级政府部门领导为组员的跨部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这种大预防机制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开会,一年定期开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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