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讲一下辩护与代理:
一是自行辩护,这好理解
三、讲一下强制措施:
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三是有逮捕必要,这是适用逮捕的社会危害性要件
四、讲一下附带民事诉讼
五、讲以下期间和送达
……
《刑事诉讼法》教案
关于“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的有关内容
授课人:***
时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
首先我先对大家说:谈不上是讲课,因为我这几年一直在从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对刑事检察包括刑法、刑诉法以及与刑事有关的新的司法规定和司法解释近几年接触的比较少,今天在这也是跟大家共同学习。希望大家多鼓励,多批评指正。
一、讲一下辩护与代理:
我国的辩护制度作为现代法制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体现诉讼程序的价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行辩护制度,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案件,防止办案人员的主观片面性;有利于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利,体现司法活动的公正性,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更好地完成行使诉讼的教育任务。
那么,辩护人和代理就是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说一下辩护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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