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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发表时间:2008/6/29 16:42:05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局现行办文流程,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b_m审查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法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b_m工作部门确定。
  二、信息主动公开流程
  1、提出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文件拟稿环节,拟稿人)
  拟稿人依据《条例》规定,选择公文的公开属性,分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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