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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发表时间:2009/4/24 16:58:55

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男,现年30岁,汉族,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于2005年取得司法职业资格,同年年底进入汝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因家境贫寒,上大学时他便曾经想象着毕业以后的工作方向,法官,检察官,还是一名律师?按照当时他的想法,如果做一名法官或者检察官,似乎高高在上执掌着法律的天平和利剑,而且意味着崇高的法律身份,受人尊敬;如果做一名社会执业律师,则可以通过自身的能力和努力,成长为“大律师”,名利双收改变家庭的生活状况,提前跨入小康。但是唯独没有做法律援助律师的想法,因为一旦作出这种选择,就意味着只有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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