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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_与司法权的分立和制衡—对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理解

发表时间:2009/7/15 13:54:44


  「内容提要」:行政机关是依法享有国家行_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他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管理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产生实际意义上的影响。所以根据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并作为裁判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完善法律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点是我国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一、只审查具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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