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关于“重点内容”
一是涉及面太广
二是千篇一律
三是缺乏时效性
一是要突出前瞻性
二是要突出时效性
三是要突出针对性
二、关于“重点对象”
一是提法欠妥
二是“重点对象”与“法律六进”在不少方面存在着重复、交叉的问题
三是在“重点对象”界定上有待于进一步清晰
三、关于“组织领导”
一是在工作机制方面,显得过于具体又未能包含全局
四、关于“经费保障”
一是过于原则、弹性太大
二是基数较低
三是增幅缓慢
四是未能做到专款专用
一是增加基数
五、关于几个“热点问题”
一是关于学法考试
二是关于目标考核
三是关于效果评估
四是关于风险控制
……
今年是我国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五五”普法规划启动4年多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在各地紧锣密鼓地展开。现就“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一、关于“重点内容”
问题:一是涉及面太广。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在明确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的基础上,用较大篇幅提出了普法的主要任务,不仅包括五大普法内容,而且包括依法治理和以“法律六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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