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科学发展/组织讲话/党团知识/规章制度/>>正文

某市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发表时间:2010/10/3 23:46:24

某市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切实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每年初,应根据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研究制订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曾在原单位提出过入党申请的,由于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转入我市的人员须由原单位党组织及时将申请入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7033字,当前仅显示24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某市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