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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06/1/9 12:53:38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三、实施范围:分局全体在编在册公务员(含机关工人)
四、“未位”人数及产生办法:
五、“末位”的处置:
六、要求:
……

  工商分局公务员“末位警示”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本单位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竞争机制,激励公务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市工商局在本系统内逐步推行干部职工“末位淘汰”工作的决定以及工商人第号文件精神,结合去年分局实行公务员“未位警示”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为指导,以《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依据,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公务员“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发挥考核工作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促使工作人员努力学习、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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