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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开展“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汇报

发表时间:2013/1/5 16:57:11
目录/提纲:……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2、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3、健全制度,规范权利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少数同志对新分工不甚清晰,工作程序有待理顺
2、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1、加强监管,源头防控
2、排查风险,防微杜渐
3、加强教育,预防腐败
……
财政局开展“四不直接分管”
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落实区纪委、区监察局下发的《沈河区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区财政局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财政局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对照《办法》研究制定了本单位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相关制度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切实加强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工作中管理,将“四不直接分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2月份开始,财政局的人事和财物两项工作就由副局长赵妉同志分管,按照区纪委的要求,局领导班子于5月22日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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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意见建议,报分管局长同意后,执行落实;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分管副职审核,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落实。
3.健全制度,规范权利。为规范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我局按照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要求,根据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我局现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少数同志对新分工不甚清晰,工作程序有待理顺。应通过局务会、机关公示栏等形式对“四不分管”后的领导分工、工作程序等进行公告,确保工作顺利过渡。
2.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分管副职应严格按照"四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定期向局党组通报各分管的工作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四不直接分管"运作模式和程序,形成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四不直接分管"模式在建设勤政、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中的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1.加强监管,源头防控。在确立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上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内审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分管局长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单位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同时规定分管领导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结合述职述廉将分管工作情况在班子会议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阳光政务,对“四不直接分管”的班子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排查风险,防微杜渐。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查找各科室的岗位风险点。针对排查出的岗位风险点,逐个岗位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办法。在机关干部职工个人、机关各科室制定防范办法的基础上,形成局内的各项章程,修改防范办法,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3.加强教育,预防腐败。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廉政准 ……(未完,全文共1869字,当前仅显示118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财政局开展“四不直接分管”自查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