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
县查无办:
按照《云南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12年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查无办〔2012〕3号)文件精神和县查无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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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安全条件,严把安全关口。在监管工作中,我们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主动检查与接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管网络,信息共享,将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工作与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有机结合, 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有效期满后擅自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目前,我县有煤矿企业1家,非煤矿山企业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经营户4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104家,共计198家。今年以来,为发现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
三、以人为本,分类监管
在工作中,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人性化的监管措施,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切实加强督促。把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高危行业作为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危害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要求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督促其依法经营。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者按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 ……(未完,全文共1125字,当前仅显示7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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