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二)投融资体系不健全
(三)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四)市场拓展能力相对较弱
二、国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针对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
3、其他税收激励政策
(二)欧盟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日本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澳大利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针对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
(五)韩国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2、针对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
(六)印度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中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比较
(一)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中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比较
四、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一)加大研发投资的税收激励
(二)完善风险投资的税收倾斜
(三)健全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机制
(四)促进产学研结合与科技成果转化
(五)培育市场拓展能力
(六)完善有关的税收法律体系
……
税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借鉴研究
内容概述:
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世界各国纷纷制订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加大
财政投入,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危机后引领全球经济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宽带网络、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努力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国际上高新技术竞争的挑战,不仅加深了我们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意义的认识,也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抓紧研究提出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思路,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美国、日本、欧盟等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税收政策的大力支持。通过比较发现,各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有三个共同点:一是目标基本一致,侧重点主要集中在鼓励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鼓励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降低投资风险和增大投资收益率。二是优惠方式基本相同,既包括降低税率、减免税额等直接优惠方式,也包括加计扣除、投资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间接优惠方式。三是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政策调节模式,一部分是不限定地区、行业、规模,所有企业均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另一部分是只有特定地区、特定行业的企业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与国外相比,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明显存在税收政策的覆盖面不宽、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大、税收政策的激励效用不足等缺陷。
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制约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有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投融资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市场拓展能力相对较弱等几个方面的问题。鉴于此,促进研发投入、降低投资风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应成为完善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政策的基本取向。
一是加大研发投资的税收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支出超过前三年平均支出水平的增量部分,将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以鼓励增加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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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省部级干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方向、主要任务和扶持政策。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要抓紧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税收政策的大力支持。回顾美国、日本、欧盟等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各国政府对新兴产业都给予了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包括税收减免、政府采购、优惠贷款、资金投入、市场保护等,这些扶持政策为新兴产业的兴起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这些国家新兴产业成长壮大的重要保证。本文试图通过比较世界各国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激励政策,努力实现创新技术跨越式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在经济和科技方面的差距。
一、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当前,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制约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某些领域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例如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虽居世界前列,但却未掌握太阳能薄膜电池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核心技术;尽管拥有全球最大的高速传输网,但上网接入速率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1/3,而资费却是发达国家的3倍多[2];生物医药产业尽管快速发展,但仍以仿制产品为主[3];装备制造业虽然规模较大,但大型装备关键核心部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材料严重依赖进口。在高技术领域,美国、日本拥有的专利占世界专利总量的90%左右,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仅占10%左右。中国70%的经济增长靠资本投入,技术投入的贡献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正好相反,70%左右的经济增长靠技术拉动[4]。
究其原因,可归结为我国新兴产业缺乏独立承担科研项目的实力和科技创新的动力,很多高新技术产品以模仿为主,缺乏真正的技术创新。其一,虽然我国的科技经费支出呈增长趋势,但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仍然较低,2009年我国这一比重仅为1.75%[5],而世界领先国家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平均为3%左右,日本为3.39%,韩国为3.32%[6]。同时发达国家用于基础研究的费用占整个研发费用的比重在10%以上,美国为17%,日本为12.7%,而我国还不到5%[7]。其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人才缺乏,2009年每万个劳动人员中R&D人员仅有22人,而同期日本达到114人,法国128人,韩国99人[8]。科技人才匮乏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对教育投资的力度不够,我国2009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为3.59%[9],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10];另一方面是我国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支出占企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据调查,我国培训投入占公司销售收入3‰—5‰以上的企业仅为8.7%,而占销售收入0.5‰以下的企业高达48.2%,而美国企业一般拿出其销售收入的1%—5%或工资总额的8%—10%用于员工培训[11]。
(二)投融资体系不健全
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机制未能真正建立起来,产业融资困难。高新技术产业对资金需求大,投资风险高。仅靠高技术研究拨款和
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其发展要求。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基金和广大社会资本介入。而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非常匮乏。同时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绝大部分都是政府投入,单一的资金来源明显地制约了投资规模,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参与风险投资的资金与民间资金的比例以1:10左右为宜,而我国政府参与风险投资的资金与民间资金的比例不到1:3[12],而且,国有资产所特有的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也使得难以保证其运作效率。
外资依赖程度较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外商与港澳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尤其在高技术产业领域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其在我国高技术产业中的地位迅速提高。2009年在我国高技术产业企业中,三资企业占整个高技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的65%,比1995年增加了21个百分点,且呈进一步上升趋势[13]。
(三)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尽管我国不少高新区毗邻大学和研究机构,但大多数大学或研究机构都难以成为高新区技术进步的推动力。其根本原因不是这些大学或研究机构缺乏研究能力,而是这些大学和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研究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较低。国家科技部资料表明,我国每年有7万多项专利技术,但专利技术的实施率只为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约为10-15%,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60-80%[14]。
(四)市场拓展能力相对较弱
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未形成具有市场统治力的大企业。当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规模经济,往往能更好地对各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从而增强企业乃至整个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传统的追求全而大的企业观念还比较流行,许多企业在成长期盲目追求业务多元化,导致产业集中度低。如我国软件产业的8厂商集中度仅为16%,而美国为59%[15]。我国的汽车产业3厂商(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集团)集中度为49%,而日本为80%,美国为90%,韩国为96%,德国为91%[16]。
未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与其相关的配套企业和服务企业发展滞后,技术层次较低,产业集群度不高。国内学者曾对北京地区部分外商投资的高技术企业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在这些企业中,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以进口为主的企业占73.9%;而这些外商高技术企业之所以要坚持到国外采购零配件等,原因主要是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产品不符合要求。
二、国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我们以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和印度等国为例,梳理国外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税收政策。
(一)美国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美国注重科技和创新能力的培育,最早可追溯至其宪法中的科技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进入20世纪80年代,受到日本的挑战,美国开始将支持科技创新的重点转向民用,成为世界技术创新的领袖。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奥巴马政府通过《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推出高达2883亿美元的减税和税收投资计划,以促进相关产业的科技进步。
1.针对研发的税收激励政策。对研发支出的税前扣除,美国政府允许特定行业(如正在成长中的小企业和从事高风险活动的企业)将购置固定资产、研 ……(未完,全文共21463字,当前仅显示38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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