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测评时间
二、测评原则
三、测评项目
(一)市容环境
(二)交通秩序
(三)食品安全
(四)志愿服务
(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六)公民道德建设
(七)城区整体形象
四、测评方式
五、人员组成
六、评分办法
七、结果发布
八、奖励办法
九、相关要求
(一)重点工作
(二)社会文化环境
(三)浮动指标
……
2013年第一季度城区文明程度
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附件:1.厦门市市容环境实地测评标准
2.厦门市城市交通管理实地测评标准
3.厦门市
食品安全实地测评标准
4.厦门市志愿服务工作测评标准
5.厦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标准
6.厦门市公民道德建设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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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根据市文明委工作安排和市领导指示,拟开展2013年第一季度城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测评时间
2013年3月27日至4月3日(双休日除外)。
二、测评原则
测评遵循“五个统一”原则。即统一测评项目、统一测评时间、统一测评方式、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公布结果。
三、测评项目
依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对各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及城区整体形象等七个方面进行测评。
(一)市容环境
重点检查: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商业大街、社区、广场(公园)、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周边等项目的市容环境卫生、功能设施等。
1.主干道、非主干道。主要测评城市道路包括绿化带的市容环境卫生,道路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明引导员履职等。
2.主要商业大街。主要测评城区商业大街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市貌,市民文明行为,公共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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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分)。
3.浮动指标。包括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
(六)公民道德建设
1.“道德讲堂”建设。重点检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3月份落实“每月一堂”、“一堂一档”情况。
2.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按2012年12月,2013年1-2月推荐上榜情况计分。
3.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主要检查各区所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情况。
(七)城区整体形象
整体观察城区市容市貌、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及市委文明办日常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测评方式
本季度测评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食品安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实地考察暗访为主进行,志愿服务以材料审核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公民道德建设以明查为主进行,城区整体形象以随机查访和平时掌握为主进行。每个区一天,顺序随机电脑抽取。
五、人员组成
由市文明委办公室总协调,分6个测评组。市容环境组由市容考评办具体负责,交通秩序组由市科协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组由市食安办(商务局)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由市文广新局和团市委具体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由团市委(志愿者联合会)具体负责,公民道德建设由市委文明办综合处具体负责,城区整体形象由市民巡访团具体负责。每个测评组由若干名专业(或经过培训)人员组成。
六、评分办法
每个项目采取扣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最低分为零分,所抽查点(项目)数量平均分为本项目得分。总分200分(公布成绩时按百分制公布)。其中市容环境40分、交通秩序30分、食品安全25分、志愿服务30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40分、公民道德建设20分、城区整体形象15分。
七、结果发布
测评结果,由市文明委办公室授权市属媒体统一发布。
八、奖励办法
拟对在本次城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总评成绩前三名的区,每个区奖励1.4万元,市容环境、交通秩序、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单项成绩排名,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
九、相关要求
1.测评点的选定。测评前,由市委文明办创建处电脑抽取测评项目暗访点并密封,各测评组到达所考评区后临时拆封,并有2人以上签名。对各区测评由市委文明办创建处逐日抽签决定并于前一天晚上通知各测评组。
2.现场问题的记录。测评人员要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记录存在问题。现场要填写《测评记录表》,并经检查人员签名确认。现场拍摄照片内容要与《测评记录表》所记录的问题内容对应,照片上要体现具体的时间记录(即:年、月、日、时、分),每张照片下方附上说明(时间、地点和存在的问题),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予以保存。
3.测评资料的提供。考评后1周内各测评组将测评成绩及测评记录表、现场影像资料等报给市委文明办创建处。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材料审核时间:2013年4月2日至4月3日审核,请各区于4月1日前将材料送到厦门市青少年宫(厦门市育青路10号A栋六楼会议室,联系人:颜彦,电话:13779967069)
附件:1.厦门市市容环境实地测评标准
2.厦门市城市交通管理实地测评标准
3.厦门市食品安全实地测评标准
4.厦门市志愿服务工作测评标准
5.厦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标准
6.厦门市公民道德建设测评标准
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附件1
厦门市市容环境实地测评标准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评分标准 测评
分值
Ⅰ-1
主干道、非主干道
(12分)
Ⅱ-1“门前三包”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随机抽查城区主干道、非主干道各2条,公交站点各2个,每条道路随机步行检查2段,每段不少于200米
临街商家跨店经营,乱悬挂,乱竖杆牌,乱排污,私设户外水龙头和水池,擅自修筑连街斜道等影响市容观瞻的每处扣0.05分;商业橱窗、雨阳篷、广告招牌脏污破损每处扣0.05分;空调和排气设备未按规范设置每处扣0.05分 1
Ⅱ-2路面卫生保洁是否良好 有明显的烟头、垃圾袋、废弃物等每处扣0.05分;有明显的浮(污)土、污渍、垃圾包每处扣0.1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处扣0.2分;水沟、窨井堵塞溢流每处扣0.2分 1.5
Ⅱ-3绿化带卫生是否保洁良好 街(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内有明显的烟头、垃圾袋、废弃物每处扣0.05分;有垃圾包每处扣0.1分;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处扣0.2分 1.5
Ⅱ-4绿化养护管理是否到位 植物长势不良,有乔木缺株、死株的每株扣0.1分,有灌木缺株、死株的每5株扣0.1分;杂草明显的绿地每处扣0.1分;病虫害明显每3株扣0.1分;危树未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1分;有人为破坏树木的每处扣0.1分;黄土裸露每5平方米扣0.1分 0.5
Ⅱ-5道路、人行道是否平整畅通 路面破损、坑凹、隆起、松动等,面积<1 m2每处扣0.05分;面积≥1m2<2m2每处扣0.1分;面积≥2m2每处扣0.2分;路面积水扣分按照积水面积计算,参照上述标准 1
Ⅱ-6市政公共设施功能是否完好,管理是否到位 公用电话、邮箱、窨井盖、垃圾箱、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存在弄脏、损坏,被占用每处扣0.05分 1
Ⅱ-7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是否规范、美观整洁 不规范或破损每处扣0.1分 1
Ⅱ-8户外广告、报栏、宣传栏、店招是否完好、整洁 发现脏污、破损每处扣0.1分;报栏、宣传栏较长时间未更新每处扣0.05分 1
Ⅱ-9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是否良好 未设置盲道、缘石坡不得分,盲道、缘石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处扣0.1分,盲道被侵占每处扣0.1分 0.5
Ⅱ-10公交站点是否规范、整洁、有序 沿途公交站点设置不科学,站牌设置不规范,站台破损,广告内容不健康,用字不规范,无障 ……(未完,全文共17952字,当前仅显示32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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