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整顿时间及步骤
四、整顿工作内容
(一)检查食品制售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5、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
7、从业人员应当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8、从业人员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9、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制售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
5、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工作台面和货架应当清洁、卫生
8、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的其他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标本兼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强化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
县食品制售摊贩食品安全_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
食品安全条例》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制售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监管,突出重点,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监管,规范食品制售摊贩经营行为,使其在餐饮服务经营设施设备,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制售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
三、整顿时间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18日至4月30日):成立整顿工作领导组织,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不具备餐饮具消毒条件的,应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
7、从业人员应当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体检应当每年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和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8、从业人员应当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9、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制售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
1、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
3、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4、烹饪加工后至售前应不超过2小时,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
5、直接接触食品的器具、工作台面和货架应当清洁、卫生。加工后的工具、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加工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
6、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售货工具,不得使用报纸、书刊、油印纸张和非食品专用塑料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取拿食品,做到货、款分开;
7、食品制售摊贩应当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实施查验制度,保留载有所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信息的票据、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四)禁止食品制售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弟二十八条的规定和从事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1、将工业盐、工业碱等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食品和食品生产原料销售,或者用其处理食品;
2、以有毒_的动植物和微生物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3、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的油脂或者废弃食用油脂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脂以及以此类油脂作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和用量;
6、现场制售凉拌菜、生食水产品、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和裱花蛋糕等食品;
7、生产经营本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
8、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的其他行为。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监管 ……(未完,全文共2236字,当前仅显示14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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