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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3/4/29 21:05:17
目录/提纲:……
(一)对工作人员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对工作人员办公制度执行情况
(三)对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对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对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商引资和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等公务开支
(三)因加班等开支的餐费、食宿费等也一律纳入公务接待费
(四)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等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一)局机关公务接待和下基层工作,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安排或接受宴请
(一)适用范围、对象
(二)考勤事项说明
(三)考勤规定
三、物资的购置与管理
四、杜绝公款私借因公借款需经局长批准,事后一周内要及时结算
……
县发展和改革局“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附件:

  1.《泗洪县发改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泗洪县发改局考勤管理制度》

  3.《泗洪县发改局办公制度》

  4.《泗洪县发改局车辆管理制度》

  5.《泗洪县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全局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厉行节约、规范公车使用、强化工作纪律等“五项制度”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公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打造阳光政务,建立廉洁高效机关,根据《泗洪县发改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泗洪县发改局车辆管理制度》、《泗洪县发改局考勤管理制度》、《泗洪县发改局办公制度》、《泗洪县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对“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健全“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阵地建设到位、公开内容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实现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内容、时间、场地、程序、要求等方面的规范统一,确保“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违反办公制度的;

  3、发现违反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

  4、发现违反局财务管理制度的;

  5、发现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局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

  1、工作人员多次违反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的;

  2、工作人员多次违反办公制度的;

  3、多次违反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

  4、多次违反局财务管理制度的;

  5、多次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 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1、局属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拒不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办公制度的;

  2、拒不执行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

  3、对公开工作消极抵制、行动迟缓;

  4、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假公开的;

  5、拒不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的;

  6其他违反“五项制度”有关规定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行为。

  第十四条 对执行“五项制度”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调离、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2月1日施行。

  附件:

  1.《泗洪县发改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泗洪县发改局考勤管理制度》

  3.《泗洪县发改局办公制度》

  4.《泗洪县发改局车辆管理制度》

  5.《泗洪县发改局财务管理制度》



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节约公务招待费用开支,根据厉行节约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费是指因公务接待而支出的各种费用(包括餐饮、土特产、礼品、住宿等费用)。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

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以及上级下达的公务招待费的控制指标执行。

  第三条接待原则: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定额

使用、严格控制、统一管理。

  第四条实行全局一支笔审批,按业务关系由分管领

导负责对口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制度。全局性会议和综合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安排宴请包括客商,必须向县纪委报告。

第五条接待范围:

  (一)1、市级以上领导到我局调查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需接待的;2、县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需接待的;3、兄弟县区部门到我局交流工作需接待的;4、各乡镇领导来我局办理业务工作需接待的;5、其他因工作需要接待的。

  (二)招商引资和向上级争取资金、项目等公务开支。

  (三)因加班等开支的餐费、食宿费等也一律纳入公务接待费。

  (四)临时性接待或迎检工作中的茶水等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所用费用列入定额。

第六条接待标准。

  接待一般不得到高档酒店就餐,具体接待地点由局领导按照方便实惠的原则确定。接待中一般不安排高档烟酒和饮料,中餐不得饮酒,不得安排就餐以外的其他特殊招待。

  (一)局机关公务接待和下基层工作,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安排或接受宴请。

  确因工作需就餐的,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30元。

  (二)县级以外单位来客的公务接待,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陪客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80元。

第七条接待程序。

  坚持先请示登记后接待原则。接待人向局长提出招待申请,填写《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务接待审批表》,由局长审查同意后确定。

第八条结帐与报销。

  (一)接待费用结帐:所有接待费用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专人结帐,原则上要做到月结月清,当月发生的招待费不得无故拖延至次月结算。

  (二)接待费用报销:接待费用报销必须做到“四单合一”、“四人同签”方可入帐报销。“四单合一”即:同时出具税务发票、原始清单、泗洪县公务招待费报销登记单和县发改局公务招待通知单作为报销凭证。“四人同签”即经办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单位审批领导同在相关凭据上签字以示同意报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此条规定,否则追究财务人员责任。

  (三)所有 ……(未完,全文共6756字,当前仅显示237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局“五项制度”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