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二、服务中心,狠抓推进落实
三、提升效能,创建最佳办事环境
四、深化“一评五制”,促进“在岗、在行、在状态”
五、规范从政行为,建设清廉型机关
六、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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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市级机关综合绩效考评日常考核评分细则
一、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不认真、不到位,在检查中发现或投诉举报查实违反有关规定的,有一例扣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有一例扣2分。(牵头负责:市纪委,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作风办、督查办)
2.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和落实有关工作部署,成效不明显的,有一例扣0.5分。(牵头负责: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作风办、督查办)
3.在新一轮“三解三促”活动中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和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的,成效不明显的,搞形式主义的有一例扣0.5分,所联系的乡镇(街道)、村(居)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有一例扣1分。(牵头负责: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作风办、督查办)
4.违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或投诉举报查实的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公车私用、公款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事件)或有影响的_性事件和重大上访案件的;因工作不到位被中央和省级媒体、互联网曝光引起强烈社会影响的,有一例扣1~2分。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中,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治城市创建责任分解中规定工作任务,被相关部门点名或通报批评的,有一例扣0.5分;在中央、省组织的法治城市考核或满意率测评中失分严重,影响全局的责任部门,扣2分。(牵头负责:市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市综治办、市依治办、市社会管理创新办、督查办)
5.因部门主观原因未及时高质量完成好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被认定为不满意的,有一例扣0.5分;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考核中位列后3位的分别扣0.5、1、1.5分。(牵头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督查办)
三、提升效能,创建最佳办事环境
1.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职能的部门未落实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被督办或在相关通报中被批评的,扣0.5~1分。(牵头负责:市政务中心、市监察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编办、督查办)
2.进驻或纳入政务中心管理的部门所属窗口在政务中心组织的内部绩效考核季度排名后3名的,扣0.2分,年度排名后3名的,扣0.5分。(牵头负责:市政务中心,责任部门:督查办)
3.有行政收费职能的部门应公示而未公示收费及优惠政策的,有一例扣0.5分;未执行政府减免收费规定的,有一例扣0.5分;搭车收费的,有一例扣1分;无法定收费依据收费的扣2分。(牵头负责:市物价局,责任部门:市政务中心、纠风办、督查办)
4.部门行_力网上运行不规范,深化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或点名批评的;行_力网上运行综合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处于后3位的;纳入综合电子监察平台的运行系统,未能实时报送数据超过规定时限被督办、通报或点名批评的;综合电子监察平台上各监察系统中出现红黄灯报警次数较多,且超过总办件量的1%;督办后不及时予以回复的,分别扣1分。(牵头负责:市监察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督查办、市行_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5.检查中发现未按照深化政务公开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做好公开工作的,有一例扣0.2分;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考核中位次列后3位的,扣0.5分。(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督查办)
四、深化“一评五制”,促进“在岗、在行、在状态”
1.对“万人评议”中的有效评议意见整改不到位,被查实的,有一例扣0.2~0.5分。(牵头负责:作风办,责任部门:市委办、督查办)
2.明查暗访中发现或有群众、企业投诉反映并被查实未认真落实和执行首问负责及首接负责、首办负责、AB角等制度的,有一例扣0.2分。(牵头负责:督查办,责任部门:作风办、市政务中心)
3.明查暗访中发现或有群众、企业投诉反映并被查实未向社会、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或未按照服务承诺履行到位的,有一例扣0.2分。(牵头负责:督查办,责任部门:作风办、市政务中心、)
4.明查暗访中发现并查实未按规定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并落实奖惩,未按规定定期将部门、部门下属处室及工作人员效能情况公示的,有一例扣0.2分。(牵头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作风办、督查办)
5.明查暗访中发现或有群众、企业投诉反映并被查实部门机关干部未能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的,有一例扣0.2分。(牵头负责:督查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作风办)
6.未按照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制度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部门内部干部轮岗的,扣0.5分。(牵头负责: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人社局、作风办、督查办)
7.对出现失责追究的情形,部门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惩戒的,有 ……(未完,全文共5795字,当前仅显示203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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