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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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部制改革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对比分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 10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编办(2009) 2号)精神,大部制改革前后对比状况如下:
1 "三定”方案状况分析
第一、将“综合协调
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云南省卫生厅’’,将“省卫生厅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由政府管理机构变为部门管理机构。规格由正厅级降为副厅级。第三、职能有所增力口,编制没有变化(增加的编制主要是接收军队团职转业干部自带编制),减少两个职能处室,即对外合作处和药品市场监督处。增加了一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和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两名科长职数。但处级职数总体减少一名。药品市场监督处(主要负责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撤销,无法体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重要性,也不能很好地履行新增加职能。
2大部制改革前后状况对比根据这次机构改革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州市县局划归地方管理。大部制改革前是站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角度,考虑职能、理顺职能,监督管理工作都站在这个层面去思考。大部制改革后要站在部门管理机构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特别要体现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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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对比截止2008年9月30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6201件,涉及物品总值1481.3万元,取缔药械无证经营户444户,捣毁8个制假窝点,对1家药品生产企业和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
截止2009年10月,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2.16万人次,查处药械违法案件3413件,涉案金额650万元,罚没入库金额1200多万元,取缔无证经营298户,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械价值1275万元。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稽查车辆1000余台次、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52起、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品及医疗器械标值234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43户、处理省外协查核查函313份。截止2010年11月30日,涉案罚没款总额76.4286万元(含09年最后2个月罚没款)。2011年共出动人员2867人次,取缔无证经营药械单位或个人16起,移交公安机关查办4件,立案查处假冒伪劣药械案件86件,己办结63件,处罚金额88.3万元。“3.15”消费者权益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销毁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21768个品种,货值金额848万元。共查获标示为“国产食品、进口食品、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未标示文号产品”等8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品种975个。其中,责令停止销售237个,移交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处理566个,立案50件,查处172个未标示文号的假药。截止10月底,全省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43家次,专营经营企业1086家次,药品零售企业兼营器械企业11445家次,使用单位10168家次。从改革前后执法效果对比看,很明显的,大部制改革以后各项执法量化数据均呈下降趋势。?四大部制改革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改革的建议伴随着大部制改革,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改革正在逐步进行,但是由于云南省地处西南边疆,地势地形复杂,山地绵延不断,边境线较长,嗽邻经济发展落后国家较多,少数民族众多,而且是我国生物资源最丰富,物种最多的省份,天然药物资源和可食性动植物较多,尤其是近期由于中国国内物价暴涨,走私食品药品日益增多呈难以遏制之势,因此,加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借大部制改革之际,立足云南实际,借鉴国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的先进模式和国内先进经验,创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维护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成为必然选择。
(-)借鉴国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的先进模式发达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先进的模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_改革需要借鉴这些经验和模式来创新_改革,为人民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让人们吃的放心,用的放心。
美国、欧盟、加拿大、意大利、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确保食品药品的食用安全,重点是建立较为先进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以及建立完善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具体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1食品药品胜督管理法律体系完备?发达国家拥有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并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能够根据科技和时代的要求的变化与时俱进。
在美国,根据宪法,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分立。国会通过制定法律和法规来确保生产与销售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机关通过制定规章来实施法令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司法部门当现行法规、条例或规章政策发生争议进行干预,并作出裁决。美国有食品药品安全的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必须遵守一定的以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的程序,如“行政程序法令”(APA)、“联邦顾问委员会法令”(FACA)和“信息_法令”(FOIA)等,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
在加拿大,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加拿大农产品法》《食品检验机构法》《食品与药品法》《动物健康法》《肉与肉制品检验法》《植物保护法》《种子法》以及《消费品包装及标签法》等。
在日本,食品质量安全立法主要有食品安全卫生、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质量、植物保护等5个方面。日本厚生省根据曰本《食品卫生法》监督管理食品质量安全,农林水产省根据《农林物资标准化及质量标识管理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日本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分为食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卫生标准两大类,包括动植物疫病,有毒_物质残留等。日本厚生省颁布了 2000多个农产品质量标准和WOO多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农林水产省颁布了 351种农产品品质规格。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也成为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并普遍为消费者所接受。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方法先进?_发达国家明确了对机构的设置、职能划分、运行机制、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规定,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控系统中建立预警系统,可追溯系统、监测系统、应急系统等,采用了先进的’监控手段和方法对食品药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全过程进行监管。
美国的食品堪称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就是因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先进、检测技术和方法科学,以及企业对食品药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重视。美国拥有与联邦和地方政府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对食品药品生产与销售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管理,形成一套系统全面、综合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除了人类与健康服务部所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为主监督管理以外,与整个食品药品链条安全监管相关的政府部门还有食品安全与检测服务部、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测服务部等部门。FDA负责除肉、家禽、蛋制品以外所有食品的安全,FDA还负责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①上述部门配合FDA,依据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加拿大政府将农产与农产食品部、卫生部、工业部、渔业 ……(未完,全文共17420字,当前仅显示31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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