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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课件:《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

发表时间:2013/7/14 8:12:21
目录/提纲:……
一、了解《公务员法》
(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四、《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五、《公务员法》的主要制度创新
……
《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
傅思明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前言
今天围绕我们4月27号颁布的《公务员法》 1月1号即将实施,我们将分两讲,加以介绍。上午我将就《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制度这一专题介绍。在这一部分,实际上当我们今天要讲到《公务员法》要落实的时候首先要明确的那就是今天的中国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这是我们了解《公务员法》的前提。我将将它作为第一部分加以介绍,第二部分我将就今天我们颁布的《公务员法》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这是我要谈的第二个问题,第三部分也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什么,这是我要谈的第三个问题,然后第四个问题根据什么原则解决这些问题,也就是我要讲的第四部分,《公务员法》确立的原则。 最后第五部分,也就是我们解决这些问题从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到今天的《公务员法》,我们有哪些制度创新,时间关系我将就主要的制度创新做以归纳,这是我们今天上午要讲的五个内容。下面我们正式开始:
一、了解《公务员法》
(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首先当我们讲到《公务员法》的时候,你肯定会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今天我们中国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公务员法》呢?有的人说为什么中国的《公务员法》跟外国的《公务员法》不一样?我们看到联合国有190个国家和地区,在这190个国家和地区里面我们看到了绝大部分国家都制定了《公务员法》,而我们中国的《公务员法》必然具有中国的时代特色,那就是我们今天制定的《公务员法》,首先要贯彻坚持党管干部,正因为我们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所以我们《公务员法》的总则里面要确定党管干部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务员法》的具体的三个理念要具体地贯彻执行和落实党管干部,而在我们中国的今天与我们中国的特色制度相适应我们建设的是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这就是我们的政治制度的特色。正因为我们的政治制度具有这样的特色,所以我的公务员制度必然和_的公务员制度存在原则的重大的区别,假如我们不能从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去理解,我们恐怕对我们的《公务员法》的规定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规定而不那样规定。尤其是今天我们需要的《公务员法》是要从我们现阶段的国情出发,一方面,我们保持了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又总结了这10几年来我们改革的经验,吸收了其中改革的结果来完善我们的公务员制度。 所以从这里来看我们的《公务员法》又具有一定的过度性。正是基于这样三大理由我们今天的《公务员法》具有中国特色。我们后面将围绕《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制度创新以及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来论述今天我们今天的《公务员法》为什么是这样的《公务员法》,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
《公务员法》的诞生不容易,我们国家从2000年正式开始起草《公务员法》到今年四月二十七号颁布,经历了5年的时间,而我们国家准备搞公务员制度我们都知道是党的十三大,我们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建立公务员制度,从此我们首先制定了《公务员暂行条例》,其次我们今天终于颁布了《公务员法》。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1. 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的呢?首先,作为一个《公务员法》它是要规范公务员,要规范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公务员的从政活动,所以《公务员法》首先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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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痛苦可以有别的方式,在封建时代消除痛苦有什么方式呢?没有这个办法,比如民跟官闹矛盾了只有当这个矛盾发生到最最激烈的地步通过农民起义_你这个政府,但是在今天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允许老百姓造反、允许老百姓起义,同样我这里列举的2003年4月份轰动全国的浙江大学毕业生周渝超案,这个周渝超考上了公务员不容易,但是因为他体检发现有乙肝小三阳就被拒绝公务员门外了,的确应该说我们的政府不要他当公务员造成了很大的痛苦,但是这个周渝超一怒之下跑到人事局刺杀公务员,造成我们的公务员一死一重伤,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周渝超被判处死刑,在这里我想说周渝超被判处死刑他是罪有应得,为什么?因为在今天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允许老百姓拿着刀来找我们政府说话。这就是我们看到的规律性的现象,我们也看到在_的历史上曾经承认过决斗的合法性,你遇到冲突怎么办?向对方去说决斗,但是今天在_决斗也被认为是野蛮的,甚至我们没有看到哪个国家的总统,哪个国家的总理接受老百姓的挑战,去跟老百姓决斗。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人类用法律来消除痛苦,用法律来调整公务员跟国家的关系,公务员跟老百姓的关系。
当我们讲到这里的时候,那么我们的《公务员法》就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要强化这个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和管理。我这里列举的一个案例你会发现为什么这个问题会出现呢?在我们国家,有一个市的市委书记,这位李新民一上任就决定耗资百万搞阅兵式,全市一万多名干警和机关工作人员为此统一吃穿演练三天竖立街头,等待市委书记的检阅。你想这样一个荒唐透顶的决策谁来监督呢?我这里耗资百万划了一个横杠,想想看在_一个国家假如一个领导人要耗资百万,这个在_国家钱掌握在谁的手里呢?议会手里。在我们国家那么谁来监督这样一位市委书记呢?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必须通过一个《公务员法》解决这样一个依法监督和管理的问题。不然的话,任何一个在掌握权力的人,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他想怎么行使权利就怎么行使权利,那是非常可怕的。
2. 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的《公务员法》还有解决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因为在今天的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章程工序,公务员也是一个劳动者,公务员和国家之间不是历史上存在的所谓特别权力关系。公务员也是一个劳动者,公务员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在相处过程中、在劳动过程中,那么我们也必须保证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我们制定的《公务员法》就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对这样一个法有亲切感,不然的话这样一个法必然会失败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的《公务员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人权保障法,是公务员的权益保障法。
《公务员法》为什么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呢?我们来看一个实例,今天我们国家公务员有多少人呢?将近654万人,据统计去年年底是653.67万人,我这里用的是一个准确的数字,这个整数654万人官和民之比就是1:198,这也是一个整数,我们13亿人口198个人里面就有一个是公务员,这将近654万里面有92%的公务员都处于主任科员以下的职位,县处级只有5.5%,市区级只有0.4%。你想啊,我们有92%的公务员都处于主任科员以下,他的一生,他的生存状态,他的工作状况如果得不到切实的保障,那么怎么去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呢?还有我们的公务员立法,的确要制约到8%的公务员,但是8%的公务员是我们的《公务员法》要关心的一部分,但是更重要的还有92%公务员我们不能忽略。如果我们的公务员立法只为8%的公务员服务,而不为92%的公务员,那么肯定是不公平的。尤其我还有注意到一个现象,那就是在我们国家县乡两级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的58%,这58%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知道县乡两级公务员由于他的工作环境的限制他没有什么上升空间,因为县长只不过是个处长,县公安局局长不过是个科长,这种有几个人能担任县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呢?所以这个58%的公务员里面,其中绝大部分只能以科员的身份就退休了,甚至是办事员就退休了。那么假如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公务员的权力得不到保障怎么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因为公务员也是一个权力主体,其实公务员作为权利主体,他是劳动者也有自己正当利益,他的合法权益也应该给予充分保障,事实上我们知道公务员的奉献是有回报的,我们提倡公务员无私奉献,但是我们说无私奉献只是提倡。
公务员在他一生中有30到40年的工作生涯,在30到40年的工作年龄里面他的奉献应该有回报。就像一句歌词唱的一样:蓝天奉献给白云,长路奉献给远方。其实公务员为人民服务他的30到40年应该有所回报,这种回报你想来想去要么政治上得到发展,要么经济上得到发展。政治上发展当官,但是我们知道官的位置有限,那么就应该在经济上得到发展。但是我们大家注意到没有,今天的公务员,如果你在政治上得不到发展在经济待遇也上不去,这就是为什么形成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当官这条路。我们还注意到,应该说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一样的,他们都应该享受宪法规定的劳动权、工资权、休假权等等基本人权。但是事实上我们发现我们公务员自己的人权也得不到保障,更不要说保障老百姓的人权。举个例子,劳动权经常与人谈论起来我们的男女平等问题,为什么男同志60岁退休女同志55岁退休呢?它是不是侵犯了妇女同志的劳动权呢?这就值得我们思考,我们的政府认为我们的就业问题等等问题比较严峻,但是问题是我们有没有贯彻劳动权男女平等的同时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还有工资权,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有的地方政府随意或者动不动就克扣公务员工资的现象,也有休假权,休假权也很难得到落实,有的公务员对我说教授啊假如我们的局长不休假我敢提出来休假吗?实际上我们看到假如没有一种制度在那里,那么这样的权力也得不到保障。
此外,我再讲一个案例:我们来看公务员的人权还存在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发生在一个市公安局的一个警察叫韩正西,这位警察从1998年起因为工作原因跟单位发生矛盾他多次上访,而由于他上访他所在的公安局精神疾病鉴定组就认定他的行为是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在没有向他本人宣布又没有向他家属宣布的情况下就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监护治疗长达9个月。等他从精神病院出来以后,他就把公安局告到法院,但是法院认为虽然被告公安局行为违法,你看的确公安局的行为违法了,因为公安局内部精神病鉴定组认为他有精神病,这个鉴定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是一个内部鉴定,而且既没有向他本人宣布又不向他家属宣布,非常明显是违法的,但是法院有认为,这是内部行为法院不予受理。什么意思?这就是我们中国今天的另一个现实民告官是不包括公务员的,公务员不能起诉政府。这在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务员不能告政府,假如公务员被政府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开除公务员我们说是要影响他的一生的,甚至影响他的家庭幸福,那么公务员该怎么办呢?
我们都知道在今天公务员只能申诉一次,但是内部申诉,你想啊!假如打击报复各官员的正好是河北省委书记陈维高的时候,那个公务员他到哪里去救济啊?事实上他不仅得不到申诉的救济,反而把他送去劳动教养,一直到这位省委书记,原省委书记垮台以后才放出来,这就是我们看到的民告官由于在今天不包括公务员,所以公务员他的救济途径存在一定的限制,关于这一点我不得不说一个理论。为什么会存在不让公务员告政府呢?实际上我们国家受到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影响,这个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这个理论认为政府跟公务员不同于政府跟老百姓的关系,是特别权力关系。在这个特别关系理论里面法治和人权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个理论啊其实我们看到法治受到限制人权受到限制,所以政府跟公务员之间的关系就跟政府跟老百姓的关系不一样。
其实这个理论在封建时代就已经存在,我说一句话大家就明白,封建时代有一句话叫什么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叫你死你就得死,这就是特别权力关系。但是这个理论到了资产阶级时代,虽然存在但是随着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建立这个理论逐渐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被抛弃了。甚至我们看到在英国到了1993年一个跨时代的案件里面,也就是贝克利兰特斯的夫人把这个特别权力关系在英国也废除了,所以我们看到在美国也好,_很多国家公务员叫雇员,雇员跟政府的关系雇员跟雇主的劳动关系。而英国在93年发生过一个案子,兰特斯的夫人在伯明翰市警察局上班但是在该年7月份办公室主任的位置空缺,上级就提拔她去做办公室主任。但是兰特斯的夫人认为自己年纪轻、经验不足、资历不够,她不愿意当办公室主任,但问题是在她反对的情况下上级有关部门违背她劳动者的意愿叫她立即去担任办公室主任,就这样她被强行提拔了。你想啊一个人不愿意当领导非要她当领导会造成什么后果呢?我们都知道被提拔以后,甚至她被强行提拔以后权力就大了,而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责任越大压力越大,压力越大就导致她要神经衰弱被迫病退回家。那么这个公务员该怎么办呢?实际上在这个案子里面兰特斯的夫人跟政府交涉没有结果以后就把政府起诉到法院。而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克卡莫认为兰特斯的夫人的强行提拔和她的神经衰弱之间有直接关系,违背她的意愿强行提拔造成神经衰弱,所以国家要承担责任,政府要承担责任,为此判决给以她6.7万英镑国家赔偿,并且支付全额退休金。在6.7万英镑里面,7000英镑是医疗费用,6万英镑是强行提拔造成的精神损失。这就是我们看到在_国家公务员他仅仅是个劳动者,是一个雇员,为此他的劳动的意愿要给予尊重。但是如果我们大家去查看我们国家1989年行政诉讼法它是明确规定的民告官不包括公务员。
我再举个例子,我们国家的香港,香港1997年7月1号回归,回归以来由于当地经济发展的挫折,政府2次削减公务员的工资、薪酬,引起了公务员团体的不满,认为政府减薪行为违反香港基本法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向公务员发还100亿港元的薪金。今年7月13号,我们看到结果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以后香港终审法院就公务员起诉香港政府违法减薪的行为做出判决特区政府胜诉。这个判决指出公职薪酬调整条例是依法规制定的有效条例,不违背基本法。这个案例表明在我们国家的香港,那里的公务员如果对于政府的减薪行为或者其他处理公务员可以起诉政府,那么我们的《公务员法》应该怎么解决公务员的人权保障问题和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呢?我们后面还会加以介绍。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1. 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其实就像任何一个法律一样,每一个法都应该有一个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事实上是这个法的灵魂。它像一根红线一样贯穿这个法的始终,所以我们看到任何一部法它的指导思想史非常非常重要的,它确立了这个法的行动指南、宗旨和方向。按照我们今天颁布的《公务员法》的规定。首先它确立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实际上我们看到马列主义、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去年我们全国人大3月份的会议上我们通过修改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到了宪法里,所以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宪法的指导思想。那么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我们《公务员法》的思想之一,应该说它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在我们国家公务员必须有信仰,而这种信仰必须以信仰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此为指导来开展我们的工作。在我们国家我们说公务员制度它是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正因为公务员制度是我们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所以我们必须坚持这样一个指导思想。
2.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公务员法》还确立了另外一个指导思想,那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应该说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外一个指导思想,符合我们中国 ……(未完,全文共34840字,当前仅显示62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课件:《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