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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科队级领导安全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发表时间:2013/9/30 20:03:14
目录/提纲:……
一、抓“三违”人次(20分)
二、排查隐患(15分)
三、质量标准化(10分)
四、个人下井(10分)
五、基层开展培训教育情况(10分)
六、带班盯岗(10分)
七、交办任务(15分)
八、日常安全考核(10分)
九、补充规定
……
煤业科队级领导安全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一、抓“三违”人次(20分)
每月抓一般“三违”或习惯性“三违”不少于2人次,严重“三违”不少于1人次,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记录表”上,缺1次扣10分;如在上级检查中因“三违”条数不够被罚款,扣15分;发现“三违”不制止扣15分/次。
二、排查隐患(15分)
以矿规定每月下井次数为基准,每次下井查隐患不少于3条,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记录表”上,少一条扣5分;查出隐患未跟踪处理,扣5分/条;如在上级检查中因所查隐患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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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安排要求积极下井带班盯岗,如有事必须履行调班手续,如无故不下井带班或未履行调班手续则扣5分;如在上级检查中被罚款,扣10分。
七、交办任务(15分)
矿长安全办公例会缺一次扣2分;地面、井下安全大检查缺一次扣2分;少参加一次大型安全活动扣2分;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扣5分,出色完成交办任务加3分。
八、日常安全考核(10分)
每月矿对队评价、手指口述检查结果排名前两名的该队组负责人加3分/人,后两名的扣5分/人;班组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班组的三个队组负责人加3分/人,A、B、C类班组中最后一名的扣队组负责人5分/人。每月集团公司检查考核排名在前五名,公司所有科队级人员分别递加1分、2分、3分、4分、5分;排名后六名,公司所有科队级人员分别递减2分、4分、6分、8分、10分、12分。
九、补充规定
2013年我们要保质量、保效益更要保安全,严禁各类事故的发生,重伤、轻伤、非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律对责任人加重处罚,进行严格考核。
1、部门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该专业组长、部门负责人(主管、主办)、安监部负责人(主管、主办)全部安全绩效。
2、部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该专业组组长安全绩效的15%、部门负责人(主管、主办)20%、安监部负责人(主管、主办)20%。
3、部门发生一起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该专业组组长安全绩效的30%、部门负责人(主管、主办)40%、安监部负责人(主管、主办)40%;部门发生一起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该专业组组长安全绩效的20%、部门负责人(主管、主办)30%、安监部负责人(主管、主办)30%;部门发生一起三级非伤亡事故,扣除该专业组组长安全绩效的10%、部门负责人(主管、主办)20%、安监部负责人(主管、主办)20%。
4、部门出现一条重大隐患,扣除专业组组长安全绩效的10%、部门负责人(主管、主办)15%、安监部负责人(主管、主办)15%;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 ……(未完,全文共1650字,当前仅显示10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煤业科队级领导安全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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