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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讨论发言:基督教化下的婚姻与爱情

发表时间:2013/10/19 8:16:04

学生讨论发言:基督教化下的婚姻与爱情

大部分国人提到中世纪的欧洲,第一个印象就是“黑暗”:专制压迫的z-教裁判所;惨绝人寰的十字军东征;道貌岸然的教士们……而这些“黑暗”统统指向了基督教——欧洲最大的z-教。对于基督教,一般国人大多都持否定态度:“教会统治非常严厉,并且控制了西欧的文化教育。教士不能结婚,主张禁欲,要求人们将一切献给上帝才能死后上天堂,另一方面圣职买卖现象又很严重。宣扬三位一体、原罪说等经院哲学,严格控制科学思想的传播,并设立z-教裁判所惩罚异端,学校教育也都是为了服务于神学。在教皇格高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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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为圣,支持爱情,然而基督教的神职人员,却是奉行独身制的,这本身不是一种矛盾吗?类比一下我们比较“熟悉”的佛教,的确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佛教强调“四大皆空”,对婚姻和爱情基本持一种排斥的态度)。可是,机械类比又一次欺骗了我们。
首先来看看婚姻,“尽管在以前独身是被理想化了的,但是教会有关婚姻的理论依然持积极的态度:相对于罪孽来说,婚姻是一种善的行为,不仅如此,而且也是上帝在创世纪时制定的”。创世记2:18中,神造了夏娃以配偶的身份来“帮助”亚当,无疑印证了基督教的这个观点。教会不仅支持婚姻,而且运用其在中世纪巨大的影响力,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对婚姻的规范,这并不是专制和强迫,而恰恰体现了对人(特别是女性)的尊重和保护。事实证明:即使尊贵如亨利四世,在教会_强大的11世纪,仍然无法随意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尽管在日后他在与教皇的斗争中大获全胜)。在我的理解中,对于基督教来说,婚姻不仅有着世俗上的意义,还有其z-教意义:即象征着神与人立下的约,而这个约是无法被毁灭的。因此其在世俗层面上的象征——婚姻,也是无法被毁灭的,除非一方有了不忠的行为(这可以与人背弃神的行为进行类比)。可以说,现代婚姻观念中很大一部分思想,都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基督教对婚姻的认识和约束。
接下来谈谈爱情,上面已经提到:是婚姻引起了爱情,而“爱”,则是基督教中一个核心内容,爱上帝;爱邻人;爱自己的弟兄……男女之间的爱情也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旧约中的雅歌,就其字面上来说,完全是对世俗爱情的赞美:“求你将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所发的电光是火焰的电光,是耶和华的烈焰”当然,神学家们也有着自己的解释,传统的说法是雅歌中的男人代表上帝,女人则代表信徒,而男女之间的爱情就是人和神之间的爱。无论如何,基督教就其本质上来说,并不排斥的对爱情的追求,甚至在以“禁欲”著称的修道士的生活中,也闪烁着点点的爱情:“你也属于我,因为世人都可作证,我对你的爱是无限的、无止境的。”或许这种纯灵性的爱情与我们平时感受到的爱情不同,但是,这种不基于肉欲的爱 ……(未完,全文共1807字,当前仅显示11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学生讨论发言:基督教化下的婚姻与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