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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课件: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创新

发表时间:2013/10/26 8:55:42
目录/提纲:……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理
(一)法治政府的提出和意义
(二)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
二、行政执法及其创新
(一)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执法的要求
(二)推进行政执法创新
……
干部学习课件: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创新
任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
大家好,今天的讲题是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创新。党的十八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_改革,更加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为此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要推进行政执法创新。所以今天给各位介绍的讲题是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创新,主要就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及其创新的问题给大家介绍学习体会。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理
(一)法治政府的提出和意义
先讲第一个问题,介绍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理。党的十六大在2002年召开,党的十六大提出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人民民主和党的领导有机统一,并且明确提出依法行政的任务。
为了贯彻十六大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的战略部署,国务院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并且在2004年3月份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不懈的努力,实现基本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08年5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任务。从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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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自觉运用体系人民根本利益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经济事务来实现政府的组织、职权、行为、程序和责任的法定化。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目标。
(二)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
法治政府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本质特征:第一,行政执法主体要依法设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来,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主体包括法定的、授权的和委托的主体,他们都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职权。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第一个方面,要求做到组织法定。同时因为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具体实施的,所以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同时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公务员包括七种人(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这7种人当中,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占了大多数。
另外还有两种人是参公的,即参照《公务员法》因为管理的,一个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行政内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有使用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当中的工作人员,他们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法因为管理的工作人员,如果是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他们都必须具有执法的资格,必须具备公务员的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的身份。
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第二个方面,行政执法职权要依法取得。行_的来源要有法律依据,如果你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应当由法律来规范,通常我们说的职权法定原则。为什么要实行职权法定原则呢?这主要是从由行政职权的性质、行政机关的地位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知道行_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能动的作用;另一方面,行_是对相对人的一种支配力量,如果不对行_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范,行_力就有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甚至损害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相对人的合法权力。
另外,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不一样,行政机关的职权是由法律、法规授予的,相对人可以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事情,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只能行使法律授权的权力。所以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说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权利、对相对人来说,他是法未禁止皆可为。行政机关不能自己给自己授权,要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律和法规来对它进行授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机关的职权是由法律规定的,这是我们法治政府的第二个特征,要求做到职权法定。
法治政府的第三个本质特征,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要依法作出。什么是行政执法呢?有三种理解:第一种理解,最广义的,相对立法权、司法权,行_表现为做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再一个,最狭义的,特定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仅仅是指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所以行政执法有三种不同的理解。本讲座采用广义的行政执法的概念,认为行政执法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这是法治政府的第三个特征是行为法定。
第四个法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程序要依法确定。行政程序具有独立的法律价值。我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关的行政程序方面的制度,如听证制度、表明身份制度、告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调查检查制度、时效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等,主要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当中。程序法定要求行政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行使职权,来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实体合法,同时还要做到程序法定,这是法治政府的第四个本质特征。
法治政府的本质特征第五个方面,要求行政执法责任要依法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职权的过程,同时也是承担责任的过程。行政执法主体,任何违反法定职责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这是法治政府表现出来的五个特征,概括起来是:组织法定、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和责任法定。我们前面介绍了法治政府的基本原理。
二、行政执法及其创新
(一)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执法的要求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执法的创新的问题。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仅要求推进_、机制创新,不仅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及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仅要求坚持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同时还要求规范行_的运行,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来加强对 ……(未完,全文共9234字,当前仅显示25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干部学习课件: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执法创新》